评论:如果一位最高法院法官预先判断会怎样?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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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世纪前,英国法学家可卡勋爵写道:“没有人应该是自己案件的法官。”这是一个简单的概念:当法官的公正性受到质疑时,他们应该回避。但一些最高法院法官就是不明白这一点。
最新的例子是克拉伦斯·托马斯法官。在6月10日支持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的提前退休计划的意见中,他缩减了1986年一项法律的适用范围,该法律要求公司为退休年龄后的服务给予员工养老金信用。问题是,这与托马斯在1988年担任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主席时与国税局的争议中采取的立场相同。支持追溯适用的国税局赢得了这场斗争,将约30亿美元从企业的资金转移到工人的钱包中。
为什么托马斯的过去参与是个问题?1974年的一项联邦法律使在政府任职期间“对案件的优劣表达过意见”的法官失去资格。“你不希望一个法官在他已经表明立场的案件上审理,”纽约大学法学院的法律伦理专家斯蒂芬·吉勒斯说。目前,法官们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案件。但为了维护法院的完整性,这必须改变。
国会曾经收紧法官的规则,特别是在涉及当时的助理法官威廉·H·伦奎斯特的争议之后。在加入法庭之前,伦奎斯特作为司法部官员为军方监视国内异议人士辩护。然后在1972年,他提供了关键投票,驳回了一项挑战该行动的诉讼。在随后的争议中,国会加强了其规则。
可惜托马斯没有注意到变化。考虑他在1988年1月26日所说的话。在一次EEOC会议前不久,IRS曾要求该机构推迟采纳IRS反对的最终养老金规则。根据一份记录,托马斯说:“我们认为在实质上我们是绝对正确的。”
托马斯已经以其他方式表明了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作为EEOC的负责人,他多年未能撤销一项允许公司冻结退休年龄后员工养老金福利的规则。他的拖延让哈罗德·H·格林法官非常愤怒,以至于格林质疑托马斯的诚实,并指责EEOC“完全是行政任性。”
托马斯拒绝评论。但保守派正义研究所的诉讼主任克林特·博利克表示:“我相信如果他将这个问题视为一个实质性的法律问题,他会选择回避。”而托马斯无疑会辩称他在重新考虑这些问题时是持开放态度的。
解决办法。尽管如此,预测托马斯的投票方式太容易了,这就是问题所在。
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法学院的教授杰弗里·W·斯坦佩尔建议一个合理的补救措施:当法官不回避自己时,允许案件的任一方向全院上诉,并要求书面决定。对这一问题的公开讨论可能迫使法院关注其保护自身公正性的机构利益。即使是科克勋爵也会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