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个人破产:如何减缓潮流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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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的数量正在以比信用卡优惠更快的速度增加。预计在1996年,将有110万家庭——占所有家庭的1%——申请破产,比1995年增加了26%。8月2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996年第二季度的破产数量创下了有记录以来的最高季度记录。更容易的信用条款使得每月消费者债务服务接近可支配收入的创纪录的17%,再加上企业裁员和未保险医疗费用的增加,给许多美国人的财务健康带来了沉重打击。
这是一个影响每个公民钱包的问题。由于破产导致的银行信用卡损失在1995年超过了104亿美元,较1994年的72亿美元有所上升。这一成本以更高的利率和费用的形式转嫁给那些仍然有信用的人。在医疗领域也是如此:未收账款导致每个人的保险费上涨。“成本以商品和服务价格上涨以及财务费用增加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普渡大学信用研究中心的罗伯特·约翰逊说。
陷入困境。对此情况几乎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所需的是国会的行动。立法者需要解决美国破产法中的弱点,并帮助缓解消费者债务上升的问题。
目前,消费者可以选择申请第7章(债务清算)或第13章(还款计划)破产。大约30%的债务人申请第13章;其余的人则选择放弃债务。部分原因是许多人陷得太深,无法自拔。
但还有另一个原因:虽然破产法是联邦法律,但消费者权利因州而异。“当前的系统过于复杂和多样化,”哈佛法学院教授、国家破产审查委员会顾问伊丽莎白·沃伦说,该委员会是一个由政府任命的审查该法典的专家小组。“系统越复杂,我们就越不能确定它运作良好。”
例如,某些州内的几个地区不鼓励第13章案件。例如,洛杉矶的破产法院拒绝还款计划,除非债务人能够偿还70%或更多。在纽约也存在同样的态度。“如果债务人选择第13章并且未能按时付款,法院不会修改计划以帮助他们成功,”纽约破产律师大卫·多亚加说。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法院负担过重,但也因为对第13章麻烦的偏见。
另一方面,在田纳西州和阿拉巴马州,鼓励解决债务。法院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降低付款,以帮助债务人继续执行计划。而且,偿还的债务越多,转嫁给所有消费者的成本就越低。
激励措施。国会应该考虑一个统一的联邦系统,以偿还为基石。能够在五年内偿还至少40%到50%债务的债务人应被要求这样做;余额将在计划完成后被解除。
还必须有激励措施来帮助债务人完成计划。在联邦系统下,作为第13章破产受托人的律师每年最多获得127,000美元的报酬。受托人应被要求作为客户的倡导者,并指导那些在付款方面遇到困难的人。他们的报酬可以基于佣金,以反映继续执行计划的消费者的进展。
改革美国破产法只是解决方案的一部分。信用卡公司也必须承担责任。国会应该要求贷款机构提供易于理解的信用使用披露。卡公司知道借款人的工资,因此他们可以定制账单,说明:“如果你的总收入是18,000美元,你的总月信用卡债务不应超过450美元。”
最后,教育可以发挥作用。根据消费者信用咨询服务(CCCS)这一非营利基金会的说法,超过60%咨询其奥斯丁(德克萨斯州)办公室的人并不知道破产以外的替代方案,如贷款合并和债权人谈判。破产申请者应该被要求参加由CCCS主办、由债权人资助的财务研讨会。
破产是一个重新开始财务的机会——但它应该是最后的选择,而不是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