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如何将企业家变成亡命之徒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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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声名狼藉的兰花之王杨斌,可能很难感到同情。在一个备受瞩目的案件中,杨于7月14日在东北城市沈阳因一系列经济犯罪被判处18年监禁。是的,判决的严厉程度可能部分是由于这位曾被认为净资产接近10亿美元的园艺师兼房地产经营者的张扬。杨竟然有胆量在沈阳建造一个带风车的荷兰风格村庄,并且在没有充分与北京协商的情况下同意在朝鲜设立一个特别经济区。但他也因伪造财务文件、贿赂和其他罪行而被判有罪。
尽管如此,杨的麻烦生动地提醒我们中国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北京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对待其企业家。在中国,拥有大型私营企业的老板几乎不可能完全合法地运营。限制性的公司法、功能失调的税制以及一个充满腐败和秘密的政府都共同阻碍了能够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企业文化的发展。
这并不是新鲜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盛智文认为,中国在三个世纪前就失去了经济动力,“因为私营部门的产权从未被民法界定。”如今,法律变革正在缓慢进行,以确保企业家不受歧视。然而,仍然发生了一系列高调的商人被捕事件。两个月前, authorities 逮捕了上海土地控股公司的负责人周正毅,该公司是该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而中国最大的农业公司之一的创始人和负责人孙大午自5月以来因经营非法银行的指控被河北省当局拘留。杨荣在与当局就他所经营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发生争执后,去年逃往美国。
在不对这些案例做出判断的情况下,很明显,在中国复杂而严格的体制中,企业主常常被迫与地方官员达成非法妥协以维持业务。这些官员也希望创造就业和经济增长以获得晋升。这意味着只要增长高,税收流入,就可以不择手段。“如果你是一家良好的纳税公司,地方政府会告诉你,任何你想做的事情都是可以的,”香港保尔·威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玛尔西亚·L·埃利斯说。
但正如杨斌和其他人发现的,当中央决定要打击时,与地方官员的这些理解毫无意义。这种点头和眨眼的治理方式无谓地增加了商业风险。
香港律师彼得·罗伯茨表示,中国需要更多的“法律明确性”。“太多依赖于[商人被告知]:‘政府热衷于这样做,法律会随之而来。’”盛指出,中国需要“培养一种充满活力的公司治理文化,以便私营企业能够在不陷入他所称的‘强盗贵族’心态的情况下成长。”
目前,系统规定,只有愿意与地方税务官和其他官员进行不断讨价还价的人,才能考虑在中国经营任何规模以上的企业。对于大多数普通公民来说,这风险太大。然而,中国需要私营企业来填补自1998年以来裁员超过2500万的疲软国有部门留下的空白。在同一时期,私营公司负责了全国所有的就业增长。如果中国希望保持其增长轨迹,就需要找到一种方法,让杨和周们致富——并保持在法律的正确一侧。
作者:马克·L·克利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