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搭便车者的案件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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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凯伦·E·克莱因
问:我是一家成立两年的公司的管理合伙人。我发现我的商业伙伴一直在将他的公司信用卡用于个人消费,总额达到数千美元。在我看来,他对公司资金的滥用就是偷窃。我们确实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我可以起诉以控制公司吗? -- B.L. 俄亥俄州。
答:
通常,最好的商业做法是首先与有过失的合伙人对其信用卡使用进行对话,并要求归还资金,如果合伙企业确实为他的个人开支支付了费用。你没有说明是否还有其他合伙人,但作为管理合伙人,你应该在公司的其他成员的支持下,与相关合伙人进行交谈,并要求他偿还合伙企业为他的个人消费支付的款项。你还应该要求他在未来停止这种行为,如果他同意,制定一项合伙规则,明确规定关于使用公司信用卡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