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递延薪酬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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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卡罗尔·玛丽·克罗珀
国会于10月11日通过的企业税法案可能对美国公司来说是个好消息,但对管理这些公司的高管们来说不一定如此。在这项庞大的法案中,除了其他减税措施外,还包含了一项收紧薪酬规则的条款。拥有递延薪酬计划的高管们现在面临旨在阻止类似于安然公司崩溃时高管们在公司破产前提取递延薪酬资金的滥用行为的措施。
根据新立法,选择在离开公司时提前领取计划分配的高管,如果是关键员工(定义为高管或年收入超过130,000美元的任何人),将需要额外等待六个月。此外,所谓的“削减条款”也被取消,该条款允许高管在任何时候提取资金,只要他们接受例如10%的罚款,以及在公司信用评级降至某一水平以下时自动支付的计划。
此外,该法案还禁止一些公司设立的外国信托来持有递延薪酬资金。这些信托使债权人更难接触到本来脆弱的资金。(拥有递延薪酬计划的高管在破产时被视为无担保债权人。)
20%的罚款。
该法律还包含一些更为平常的条款。新规则概述了高管必须提前多长时间决定他们将递延多少收入的百分比、在什么情况下将进行分配(法案规定了六种可接受的情况,包括与公司分离和残疾),以及分配将如何支付。
希望推迟薪酬的高管现在必须在获得报酬的前一个日历年结束之前做出选择,塔沃斯·佩林咨询公司的高级执行薪酬顾问保拉·托德表示。布鲁斯·J·施奈德,明尼阿波利斯的多尔西·惠特尼律师事务所的税务律师表示,那些不遵守规定的人现在不仅要支付利息,还要支付20%的罚款。
一个不明确的领域是某些类型的股权薪酬将如何处理。虽然该法案明确表示传统股票期权不受递延薪酬规则的约束,但对于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单位和折扣股票期权等变体将如何处理仍不确定。看起来该法案也可能对会计师有利。
克罗珀是商业周刊亚特兰大分社的记者
编辑:帕特里夏·奥康奈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