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Grokster案件很重要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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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音乐和电影行业一直在与盗版进行一场西西弗斯式的斗争。公司估计,在线盗贼每月下载26亿个非法音乐文件和约1200万部电影,给他们造成了数百万美元的损失。12月10日,媒体巨头们获得了一次罕见的胜利:美国最高法院同意审查下级法院对*米高梅影业公司(MGM)诉Grokster有限公司的裁决。*该工作室的投诉得到了包括迪克西小鸡乐队、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以及41个州的检察长在内的高调支持。如果法院推翻这一裁决,可能会改变技术与创意之间不稳定的平衡,这种平衡滋养了消费者电子产品二十年的创新。关键问题是:
工作室想要什么?
好莱坞和录音行业已请求最高法院裁定,如果Grokster这一文件交换服务的客户在使用该服务下载歌曲、电影和其他类型文件时侵犯版权,Grokster是否可以被追究责任。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表示不可以。
为什么下级法院清除了Grokster的责任?
上诉法院依赖于最高法院1984年的裁决,在索尼公司(SNE)诉环球影业公司一案中,这是一个挑战当时尖端技术合法性的开创性案例,即Betamax录像机。最高法院驳回了环球的论点,认为索尼应对Betamax用户录制电视节目时侵犯版权的行为负责。由于录像机技术能够进行“实质性的非侵权使用”,法院给予了录像机绿灯。今年8月,上诉法院裁定同样的原则适用于Grokster和其他公司使用的点对点技术。
为什么科技公司对Grokster上诉如此担忧?
1984年的Betamax意见并没有仅仅让录像机安全。它为包括CD录音机、苹果公司的音乐播放器(AAPL )iPod和数字录像机如TiVo(TIVO )在内的数十种其他流行技术创造了一个安全的避风港。事实上,许多这些技术曾受到录音和电影行业的挑战——由于Betamax的原因,这些挑战并未成功。如果最高法院在Grokster案中改变方向,电子公司担心版权持有者会试图禁止任何可能被用于盗版的新产品或服务。简而言之,对Grokster的不利裁决可能会扼杀技术创新。
当法院关闭Napster时,这场辩论不是已经结束了吗?
第九巡回法院在2001年关闭Napster时削弱了Betamax的先例。法院表示,Napster对盗版负责,因为用户通过其中央服务器交换文件。Grokster则不同,因为它仅提供使个人电脑能够相互通信和交换音乐及其他数字内容的免费软件。由于Grokster在实际文件交换中没有角色,它辩称不应因客户的不当行为而受到惩罚。
那么,为什么制片厂要指责它?
Grokster通过向访问其网站下载免费文件共享软件的访客出售广告来赚钱。制片厂声称,使用Grokster软件的每日数百万次下载中约90%侵犯了版权。如果所有这些非法下载者停止访问Grokster的网站,该公司将没有足够的流量来出售广告。制片厂指控,这使Grokster成为一个“依赖侵权”的商业——一个从盗取音乐的人中获利的公司。法院将考虑的一个问题是,Grokster活动的合法10%是否“商业上重要”到足以让Grokster免于责任。这可能是:在Betamax案中,研究估计不到10%的录像带录制是得到内容所有者授权的。另一方面,Grokster活动中非法的90%造成的损害要大得多,因为数字技术的强大。
但是电影制片厂和音乐家正在因网络盗版损失数百万美元。他们难道不需要保护吗?
当然。问题在于找到一种保护版权持有者的方法,同时又不阻碍像iPod这样的重大创新。一种方法是起诉盗版者。制片厂已经对下载音乐和电影的人提起了数千起诉讼。12月14日,美国电影协会加大了法律攻势,起诉了100多名维护互联网地图以寻找非法电影和电视节目副本的人。
但是,针对个人的打击既昂贵又不受欢迎:大型制片厂通过抓捕分享音乐的青少年并不会赢得朋友。因此,内容产业宁愿通过针对技术来扼杀盗版。这也带来了风险。在新的平衡尚未达成之前,消费者将被夹在中间。
作者:洛林·沃勒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