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假期争论的激烈斗争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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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布什政府在重新制定国家加班规定时引发了一场小战争。现在,女性和劳工团体正准备迎接新的对抗,因为劳动部正在为1993年家庭与医疗休假法案的另一项重要条款准备规则变更。
美国最高法院在2002年给了政府一个机会,当时裁定雇主必须向员工提供更多关于他们的休假政策如何与FMLA相结合的解释。白宫和雇主们因此将这一命令视为重新审视法律并试图减轻其负担的机会。公司们瞄准了两个关键变化:缩小符合无薪休假资格的严重医疗状况的定义,以及提高员工可以请的最低休假时间,现在最低可达一个小时甚至更少。雇主们表示,这些措施将有助于遏制他们所称的员工滥用法律的行为,即在并非真正生病时请假。美国商会劳动法政策主任迈克尔·J·伊斯特曼表示:“这项法律运作得相当不错,但我们担心员工将其作为例如长期迟到的借口。”
愤怒的倡导团体坚称,这样的广泛变更几乎会削弱FMLA。他们最大的担忧是:对严重医疗状况的新定义可能会将法律的使用削减一半,他们声称。“我们没有看到广泛滥用的证据;雇主们只是想稀释一项被数百万美国人使用的法律,”华盛顿(D.C.)国家女性与家庭伙伴关系的主席德布拉·内斯指责道。
谁在作弊?
关于美国企业界的运动,令人惊讶的是近年来对FMLA的公开投诉相对较少。该法律允许员工因生育或收养孩子以及员工或父母或孩子的严重健康状况而请最多12周的无薪年假。尽管FMLA被广泛视为产假法,但调查显示,超过80%的时间是由因病恢复或照顾生病家庭成员的员工使用。而且42%的用户是男性。由于拥有50名或更少员工的公司被豁免,该法律仅覆盖60%的劳动力。即使在这一群体中,它的使用率也很低:一项劳动部的调查发现,78%表示需要请假的人并没有请假,因为他们无法承受失去工资的后果。
尽管如此,雇主们不得不做出一些调整。根据华盛顿支持FMLA变更的亲商业团体就业政策基金会(EPF)对雇主的最新调查,超过14%的符合条件的员工每年使用FMLA。调查还发现使用频率有所上升:2004年,35%的请假者请假超过一次,而2000年为25%。研究显示,10%的人去年请假15次或更多。“人们对法律的使用增加了,我们认为它并没有被用于其原本的目的,”EPF主席Janemarie Mulvey断言。
然而,调查并没有显示员工作弊,甚至频繁请假的人也没有,Mulvey承认。调查也没有询问以小时或更少的时间段请假的情况。另一项由人力资源管理协会(SHRM)进行的最新调查发现,51%的企业人力资源专业人士将追踪FMLA假期的小段时间作为他们对该法律的主要抱怨。但他们没有被问及这对排班或生产力构成多大问题,或者是否怀疑存在滥用。EPF和其他商业团体引用了轶事滥用投诉。批评者表示,这是一根薄弱的稻草,用于支撑FMLA的全面改革。
严重医疗状况的定义同样模糊。法律并没有明确什么算作严重。但一个经验法则已经形成,如果一种疾病持续至少三天,得到医生的证明,并且在初次就医后需要某种形式的后续治疗,那么这种疾病就被认为是严重的。公司表示,这为滥用留下了空间,特别是对于可能需要间歇性请假的慢性病。“当请假模式引发疑问时,比如一种疾病总是在周五下午2点发作,那就是个问题,”SHRM的就业立法经理Sarah F. Pierce说。
对于企业来说,首选的解决方案是收紧严重的定义。雇主团体尚未公开提出任何新语言,但FMLA倡导者怀疑雇主希望看到10天的最低请假时间,从三天增加到10天。根据2000年劳动部的一项研究,这将是极具争议的,因为所有FMLA使用中有一半涉及持续不到10天的严重疾病。
劳动部错过了5月发布其拟议新规则的目标日期,仍在考虑该怎么办,助理秘书维多利亚·A·利普尼克表示。如果计划涉及显著解构FMLA,政府可能会面临另一场激烈的职场斗争。
作者:亚伦·伯恩斯坦,华盛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