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债权人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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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是因新破产法的通过而感到欢欣还是寒心,取决于你站在金融的哪一边。根据新法律,在十月生效后申请第11章保护的小企业,面临的清算可能性比现行法律下更大。但一些小企业债权人可能有更好的机会保住他们从破产公司获得的款项。
哈佛法学院法学教授伊丽莎白·沃伦表示,对于债务人来说,这项法律“将是毁灭性的。”破产法首次将小企业(债务在200万美元或以下)与大企业区别对待。新法律施加了严格的文书规则,以及要求债务人在重组之前向公用事业和其他债权人支付更多款项的要求。
小公司将有300天的时间提交计划,延期将受到限制。在旧法律下,法官有相当大的灵活性来给予企业更多的时间。
根据哥伦比亚法学院副教授爱德华·莫里森的研究,大多数未能在破产中生存的公司在申请后的六个月内失败。其余的许多公司能够生存,但莫里森表示,他们中的大多数需要超过10个月的时间来重组。
新法律还“使小企业作为债权人获得偿还的可能性更大,”休斯顿的富布赖特与贾沃斯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威廉·R·格林迪克表示。如果债权人在公司破产申请后的20天内交付货物,他们将获得“行政索赔优先权”。在公司重组之前,他们必须先获得支付,尽管他们将排在有担保债权人之后。
此外,该法律将使债权人更容易保护自己免受优先权诉讼的影响——这是债权人为了追回在破产申请前不久支付的款项而提起的诉讼。目前,破产法庭可以要求债权人退还破产公司在申请破产前90天内支付的任何款项。现在,每位债权人收到的少于5000美元的款项将被豁免。而在90天的窗口期内收到超过5000美元的债权人,将更容易证明这些款项是在“正常商业活动”中支付的。这将提高他们保留现金的机会——在极端情况下,减少他们自己陷入第11章破产的可能性。
作者:苏珊·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