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尼科不会是最后一个,因此现在就制定规则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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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世界上最热衷于自由贸易好处的支持者之一。但从华盛顿传出的保护主义叫喊中,你不会知道这一点,这些叫喊是在中国国有企业中海油(CEO)以185亿美元收购优尼科公司(UCL)后发出的。虽然美国对中国大胆举动的担忧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担忧是短视和错误的。外国贸易为美国经济繁荣提供了不可估量的推动力,压低了美国消费者的价格,并支持了生产每年1.1万亿美元美国出口的工人的就业。最近贸易的增长大部分是与中国进行的,中国今天是美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也是从沃尔玛(WMT)的T恤到戴尔(DELL)的笔记本电脑等所有产品的制造基地。
为了继续享受这种关系带来的好处,并在推动其他国家消除对美国竞争的贸易壁垒时保持信誉,美国不能在担心自由贸易不利于自身时方便地拥抱保护主义。尤其是关于中国,因为中国允许美国公司直接投资480亿美元,并且由于其在货币储备中积累的超过2000亿美元的财政部债务,使美国的利率保持在低位。现在,拥有美元的中国在要求其应得的利益时,美国很难简单地说不。
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必须简单地为中国铺开红地毯。大多数国家长期以来一直认为能源资产是战略资产,其所有权可以因国家安全原因而受到限制——就像美国限制外国对航空公司和广播许可证的所有权一样。因此,联邦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在接受优尼科尔董事会的交易时,应该毫不犹豫地施加一些合理的条件,以保护美国的利益。
首先要确保中国政府,控制着中海油母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为优尼科尔收购提供融资的银行,不能不公平地补贴中海油未来的能源勘探或定价努力,以损害美国竞争对手,或提供低于市场利率的融资,而这些融资对美国公司不可用。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解决了此类不公平行为。但正如我们从美国与欧洲之间关于空客和波音公司(BA)商业喷气机业务的补贴争论中看到的,最好在早期就明确规定政府支持的清晰限制。
接下来,为确保美国对外国能源来源的依赖不会因交易而增加,CFIUS审查应要求优尼科尔在美国生产的石油和天然气继续在美国销售,而在墨西哥湾开发中的优尼科尔资产的未来产出应在美国市场销售。同样,优尼科尔在美国能源管道和储存设施中的所有权股份——无疑是战略资源——应进行重组,以确保美国控制,或随着时间的推移出售给其他美国公司。
出于政治原因,任何中海油的协议必须在接管后的初始几年内包含一些关于美国就业损失的限制。这对许多美国选民来说是一个敏感话题,也是国会对该交易进行反对言辞的关键驱动因素。消除这些失业恐惧应该不难,因为70%的优尼科(Unocal)业务在美国以外,而中海油的媒体精明顾问已经向优尼科管理层承诺,该中国公司将保持美国的就业水平不变——这是竞争对手投标者雪佛龙公司(CVX)可能不会做到的。
然而,联邦审查员更重要的任务是需要向中国施压,确保如果美国公司想要收购中国境内类似敏感资产时,会有互惠的保证。诚然,美国公司如通用汽车(GM)和福特汽车(F)在中国大陆有重要业务,安海斯-布希(BUD)现在拥有大型中国啤酒制造商哈尔滨啤酒厂,而美国银行(BAC)最近购买了中国最大抵押贷款机构10%的股份。但这些交易都无法与优尼科收购的战略和象征意义相提并论,这是中国最大的单一外国投资。
布什政府制定优尼科协议时,特别重要的是要包含这些重要保护措施,因为这笔巨额交易不会是现金充裕的中国的最后一笔。因此,华盛顿必须抓住这个机会,提出一个现实的、无修辞的框架,以应对中国在美国日益增长的投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