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现在在音乐零售商中排名第七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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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营仅超过两年的时间里,苹果的iTunes音乐商店已在第三季度跻身前十音乐零售商名单,首次登上第七位,根据零售市场研究机构NPD的报告。
去年这个时候,iTunes排名第14,但此后已超越了Tower Records、Sam Goody和Borders。想到一个音乐下载服务的销量超过了如此久负盛名的Tower Records,我感到非常惊讶。沃尔玛位居榜首,其次是百思买、塔吉特、亚马逊、FYE和电路城。
关于NPD的方法论,有一件有趣的事情引起了我的注意。为了将单曲下载销售与实体CD的销售进行比较——或者说在怀旧的黑胶时代仍称之为专辑——NPD认为每售出12首曲目相当于销售一张专辑。在其最后一次公开声明时,即在7月18日,苹果将其下载量定为5亿首歌曲。我的猜测是,考虑到iPod的销售速度,到假期结束时,这一数字将接近7.5亿,甚至更多。
上个月,NPD再次指出,CD销售下降,而数字下载则有所增加,并估计消费者从iTunes等合法服务下载了约1.55亿首歌曲。下载增长率为175%,而CD销售则放缓了5%。NPD还估计,普通计算机用户的计算机上有340个音乐文件,69%的互联网家庭至少有一个音乐文件在他们的计算机上。
而且这些数字销售大多数将是单曲,而不是完整专辑。这让我对专辑本身的概念感到担忧。当然,你可以争辩说,在大多数情况下,一张专辑是两三首好歌加上九或十首坏歌。但我最生动和愉快的听歌记忆几乎总是涉及完整专辑的体验。如果没有“Freddie Freeloader”,“Kind Of Blue”会是什么样子?如果没有“Here Comes The Sun”,“Abbey Road”又会如何呢?
我只是觉得制作一张专辑需要大量的艺术能量和规划,而最优秀的音乐艺术家通常都能做到这一点。我不希望这种体验被看起来更注重单曲销售的商业化倾向所稀释。
东部标准时间下午3:14更新: 在上面我提到苹果报告的最新iTunes下载量为5亿。看起来我在昨天发布的关于闪存供应协议的新闻稿中漏掉了一行,这个新数字是6亿。对此我感到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