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迪达斯条纹的诸多争议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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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杯热潮的升温,竞争的运动品牌在场上争夺关注。像耐克的勾勾或阿迪达斯的三条杠这样的熟悉标识,球迷们可能比球员更了解这些品牌。阿迪达斯希望确保其商标条纹不会因混淆而失去对其他品牌的关注。
阿迪达斯成立于1949年,位于德国赫尔佐根奥拉赫,这家德国运动服装巨头的名字源于创始人阿迪·达斯勒名字的前两个音节。在成立的那一年,阿迪达斯也注册了其三条杠作为商标。从那时起,它积极追求对全球使用多个平行条纹的鞋类和服装公司的诉讼。
仅去年,阿迪达斯就指控美国马球协会、时装设计师拉尔夫·劳伦和阿贝克隆比·费奇公司在美国法院侵犯其三条杠商标,因其服装和鞋子采用了两条条纹设计。
今年一月,德国科隆地区法院裁定耐克和德国服装制造商汤姆·泰勒侵犯了阿迪达斯的三条杠商标。
阿迪达斯投诉称,耐克和汤姆·泰勒的两条条纹设计与其三条杠商标过于相似。在耐克的案例中,两条平行条纹缝制在运动裤的接缝上,而在汤姆·泰勒的案例中,两条条纹缝制在夹克的袖子上。法院命令耐克和汤姆·泰勒停止销售侵权服装,并对耐克罚款100万欧元,对汤姆·泰勒罚款50万欧元(合120万美元,61.6万美元)。
在一份声明中,耐克发言人乔安妮·科姆洛斯表示,公司对法院的裁决感到失望,并可能会对该决定提出上诉。汤姆·泰勒的首席执行官迈克尔·罗森布拉特表示,法院的决定垄断了条纹的使用,偏向阿迪达斯,并限制了时尚设计的可能性。
根据阿迪达斯的记录,耐克和汤姆·泰勒应该更清楚。
自1970年代以来,德国法院一直对两条、三条和四条条纹设计侵犯阿迪达斯的三条纹商标拥有永久管辖权。该独特标志在全球品牌认知度超过90%。根据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公众更容易回忆和识别这些知名且独特的品牌,而不是不知名的标志。因此,消费者很可能会将两条、三条或四条平行条纹的标志与阿迪达斯商标联系和混淆在一起。
关于有争议的条纹图案并不是作为商标使用,而仅仅是用于装饰或装潢的反对意见是微不足道的。这是因为消费者习惯于将服装和鞋子上的平行条纹视为来源的证据,而不是简单的设计图案。
欧洲法院在2003年在阿迪达斯诉健身世界贸易案中确认了这一管辖权。
这基本上意味着,在欧盟,服装和鞋子上使用两条、三条和四条条纹设计很可能会侵犯阿迪达斯的商标。另一方面,五条条纹设计是合法的,自1966年以来,鞋类公司K-SWISS一直在无障碍地使用。
在体育用品行业,竞争在大额赛事如二月份的奥运会和今夏的国际足联世界杯之前变得愈加激烈和紧张。
在2006年冬季奥运会的前奏中,耐克、彪马(由阿迪·达斯勒的兄弟鲁道夫于1948年创立)、锐步和彭特兰集团(Speedo,Ellesse)对阿迪达斯在瑞士洛桑国际奥委会面前的奥运优待采取了法律行动。链接:http://www.brandchannel.com/features_profile.asp?pr_id=119
四十多年来,三条纹出现在运动员的服装上,而其他标志的尺寸限制为20厘米。这是因为三条纹被视为设计元素,而不是像耐克的勾或彪马的美洲狮那样的标志。
阿迪达斯的竞争对手要求国际奥委会主席雅克·罗格剥夺三条纹标志的设计地位。国际奥委会从三条纹的全球商标注册中推断出,它们不应再被视为单纯的设计元素。
因此,阿迪达斯现在也受国际奥委会的市场营销行为准则的约束,该准则限制运动员衬衫上的标志最大尺寸为20厘米。
去年八月,阿迪达斯以约31亿欧元(38亿美元)收购了锐步,以在耐克主导的北美市场中获得更强的地位,那里几乎销售了全球50%的体育用品。
但即使是最激烈的对手,有时也会有共同的敌人。
来自中国福建的艾尔服装和鞋业公司通过将三条纹与勾结合在其鞋子上,偷取了两者的精华。阿迪达斯已经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艾尔服装和鞋业公司及其两名经销商,要求赔偿36万美元。但考虑到中国几乎不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美国和欧盟希望通过世贸组织改变这一状况),阿迪达斯的诉讼是否会成功非常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