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时间扭曲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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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几十年的加班法是否还有意义?尽管它们引发了大量诉讼,但几乎没有政治动力去改变这些法律。这些法律所体现的价值观——工作周应该有上限,超出时间应该得到补偿——被广泛接受。
然而,普遍认为加班法并没有实现其新政时代的主要目标之一:增加就业。最初的想法是公司会选择雇佣额外的工人,而不是支付现有工人加班费。但考虑到每增加一名员工的巨额固定成本,如福利和培训,这种计算在如今并不成立。
与此同时,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加班规则未能确保工人在每周超过40小时的工作中获得更多报酬。他们认为,当法律要求支付加班费时,市场会调整常规工资,使得一份每周450美元、需要工作45小时的工作仍然回归到450美元。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的经济学教授斯蒂芬·J·特雷霍表示,他的一项研究显示大约一半的额外工资被抹去。当然,工资最低的工人有最低工资法来保护他们免受这种变化的影响。
加班规则最常引起关注的是当它们被用于保护相对高收入的工人时,例如计算机程序员和股票经纪人。这些人真的需要或值得法律的保护吗?特雷霍发现很难争辩他们需要,指出高技能工人可以选择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并且可以自由转向那些工作——但可能收入更低的工作。
这让人想起一个常被遗忘的事实,即加班法的根源在于一个许多人设想的时代,那时人们认为美国人的工作时间会稳步减少。(约翰·梅纳德·凯恩斯预测到1980年工作周将缩短到两小时。)那个愿景早已不复存在。在这段时间里,爱荷华大学休闲研究教授本杰明·克莱因表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减少工作时间的理想早已消失,部分原因是经济的迫切需要,但也因为文化向拥抱工作的转变,尤其是在专业人士中间。“我用的比喻是,我们现在对工作的信仰,”他说。我们曾在宗教中找到的目的感和身份感,“我们在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找到。”
迈克尔·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