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改革反击 - 彭博社
bloomberg
作者 克里斯托弗·法雷尔
为意外后果的法则得分。
在过去的经济动荡时期,美国家庭能够通过申请破产逃避大量不良债务——并保住他们的房屋。例如,在2001年至2003年的低增长年份,非商业破产申请平均每年约为150万件。贷款人痛苦地抱怨破产太容易,但由于财务紧张的美国人可以注销他们的信用卡和其他消费债务,他们有更多的钱来支付抵押贷款。
但今天住房市场日益严重的问题是不同的——止赎率飙升,而破产虽然明显在上升,但大约只有2001-2003年水平的一半。原因是:2005年国会通过的新破产法经过多年的辩论后,使家庭更难摆脱消费债务。结果:更多人被迫放弃他们的房屋,让贷款人承担损失。讽刺的是,这项旨在帮助金融行业的法律可能正在损害住房部门、债权人和借款人。“你对新破产法的目的有什么看法都无所谓。时机不好,”沃顿商学院房地产教授苏珊·M·瓦赫特说。
自1978年以来生效的旧破产法被认为对住房非常友好。大多数陷入困境的借款人倾向于申请第7章,基本上是廉价、快速的债务清算。实际上,大多数人能够保住他们的房屋,而他们的其他财产和资产则被出售以偿还部分无担保债务,如信用卡和医疗账单。当资产耗尽时,剩余的贷款被取消——尽管某些债务是禁止的,比如学生贷款和子女抚养费。未来的工资可以用于抵押贷款支付。
相比之下,新法律旨在保护债权人。首先,只有低收入借款人可以申请第7章破产,这会消除债务。修订后的法律将更多人推向第13章,这迫使家庭接受3-5年的债务偿还计划——无论是担保债务还是无担保债务。换句话说,他们仍在努力偿还汽车、信用卡、医疗和其他以前可以在第7章中解除的账单。这使得偿还抵押贷款变得更加繁重。申请第13章破产暂时停止止赎程序,但这种保护仅在借款人支付抵押贷款的情况下有效。
但即使是低收入的次级借款人也无法逃避新法律。理论上,第7章仍然可用,但新法律提高了破产的成本,以此来阻止这种做法。根据全国消费者破产律师协会主席亨利·J·索默的说法,旧法律下申请第7章的平均费用约为800到1400美元,包括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他估计,现在的费用已上升到大约1400到2400美元。这是一个不小的价格。
另一个问题是:根据现行法律,破产法院没有减少主要居所抵押贷款支付的选项。这意味着任何申请次级贷款的人都被困住,除非他们想放弃。“如果你申请破产,你不会在抵押贷款上获得救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经济学家米歇尔·J·怀特说。
最近在众议院和参议院提出的法案将允许法官下调无法承受的抵押贷款。如果国会希望重新审视2005年的法律,这一变化可能会使破产在处理抵押贷款人时成为一个更实际的选择。
但至少目前,2005年法律的影响是使住房萧条更加严重。这意味着经济恢复正常所需的时间可能比许多人预期的要长得多。
法瑞尔是 商业周刊 的经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