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选会成立5人小组 界定“不可抗力”范围
环球时报•环球网消息:台湾中选会12日讨论《选举投票日前或投开票当日发生天灾或其它不可抗力情事处理办法》草案,由于部分委员对“不可抗力”的范围所有疑虑,认为不能任意扩张解释,须明确界定。中选会决议成立五人项目小组,尽速定义“不可抗力”的范围,再召开委员会议讨论。
不过,“行政院”态度相当强势,“行政院”政务委员许志雄反问,过去几十年来这都是中选会内规,“现在提升到法律层面,促使更体制化透明化,怎么又说是扁要搞延选?”
“政院”:内规提升为法律层面
虽然否认搞延选,但据悉,“行政院”昨日评估,这个意外的插曲,反有助地方发酵,18县市再继续反对一阶段投票,“难保不会对立委选举投鼠忌器!”
外界对中选会此刻讨论延选办法出现疑虑,中选会“主委”张政雄昨日在“行政院”院会后澄清,这是原本就存在的办法,以前是内规,但《选罢法》通过后,要求将内规予以法制化,中选会才会研拟这个草案,“这是早就有的通案,不是个案!”
中选会发言人邓天佑强调,“不可抗力”本来就是法律用语,因此中选会在2004年制订《投票日遇有天灾或其它不可抗力情事处理原则》时,直接引用,不是中选会新创的,也与政治因素无关。
刘光华:指天灾 勿扩张解释
邓天佑表示,今年11月7日,“立法院”修正选罢法,明订由中选会制订相关办法,中选会才依法办理,草案内容也是援引2004年原则的内容,且“总统”《选罢法》没有这个条文。
亲民党推荐委员赵叔键指出,此时讨论该办法的时机不当,易增加外界不当联想,他认为,所谓“不可抗力情事”不能任意扩张解释,须明确界定范围。
国民党推荐委员刘光华则表示,《选罢法》有很多修得不妥的地方,“立法院需要专业委员”,虽他个人认为,依照一般法理原则,“不可抗力”应是概括天灾,不应扩张解释,但因这些“过去不是问题的问题”有可能变成漏洞,成为有心人的巧门,确实有必要详加界定。
该草案明订,选举投开票日前或当日,发生或可预见将发生的天灾或其它不可抗力情事,导致投开票所无法投开票,应由直辖市、县市选举会报请中选会核准,改定投开票日或场所。若无法进行投开票的投开票所,达各选区三分之一以上,管辖的县市选委会可径行改定投开票日期。
五人项目小组研议 界定范围
中选会经讨论后取得共识,基于尊重所有中选会委员的意见,同意由周志宏、傅祖声、刘光华、赵叔键、陈英钤等五位委员组成项目小组,尽速定义“不可抗力”的范围,再召开委员会议讨论。(范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