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法办 台当局祭“铁腕”强推一阶段领投票
中新网12月20日电 综合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选举到底采取一阶段还是二阶段领投票的争议未休,台当局“行政院”再祭铁腕强推一阶段领投票,除了透过刑法“强力排除”“违法事项”外,也透露“中选会”已备妥选务部队接手。台“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召集的跨“部会”项目小组,下周一将订出台当局处置泛蓝县市投票争议的准则。
报道说,由于12月31日前选举公报必须编印完成,台“行政院”将提前大动作,下周起陆续提告地方选委会主委、总干事或副总干事。
地方主委总干事统统告
一、二阶段领投票,台“中选会”内部也出现不同声音,民进党十九日中常会,中常委猛批“行政院”受“中选会”发言“牵累”,中常委黄庆林更扬言控告“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煽惑罪”。兼任党主席的陈水扁最后裁示,立即成立跨“府”“院”党五人项目小组因应。
据转述,台“行政院”秘书长陈景峻赶紧说,“中选会”将邀集县市选委会主委开会解决争端。却遭黄庆林“泼冷水”,黄不以为然说:“你们叫地方选务主委来解决问题是很好,但要审慎,不要像上次那样‘小猫没几只’,到时‘中选会’、‘行政院’漏气、民进党面子往哪摆?”黄庆林还说,“中选会”应该在选前就要讲清楚,“中选会”主委张政雄也要事先表明二阶段违法,宣告选举无效,或是投完票后,暂缓开票,而非选后一周内认定,此举只会天下大乱。
尽管泛蓝县市姿态仍显强硬,但多位台当局官员却信心满满说,这些看起来吵得很大声的争议,选前一天通通都会顺利解决。台“行政院发言人”谢志伟语带玄机说,所有执行非一阶段投票的选务人员,“选举那天绝对不会出现在投开票所里面!”
选务接替人员传已备妥
据悉,台“行政院”之所以有所把握,主要紧咬两法:一是“公职人员选罢法”第七、第八条,“中选会”有权指挥监督地方选举委员会;又因“行政院”祭出“公务员服务法”等六大法,让选务人员心存恐惧。当然,“行政院”高分贝搬出“刑法”,地方选委会主委、总干事、副总干事等,都有可能被列入提告对象。
谢志伟也透露,由邱义仁所召集的“中选会”、“内政部”、“法务部”、“人事局”等跨“部会”项目小组中,已经拟好对策,台当局可直接派人下到十八县市去接手选委会主委,“台湾从来不缺人,位子空出来就马上补上去!”
坚持二阶段 台北市:陈水扁也不例外
尽管台当局再三高分贝喊话指泛蓝执政县市推动二阶段领投票无效,台北市选委会主委吴秀光十九日表示,台北市推动二阶段领投票的立场不会改变,为防止有心人士借机滋事,台北市研议将投开票所依“立委”及“公投”选票,分设在二个相邻空间进行领投票,避免选票遭人携出“场外”。
若有人执意要一阶段领投票而将选票携出场外,将会依违反“选罢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移送法办,陈水扁也不例外。
对此,台“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表示,他还不了解两个房间规划的具体内容,要看台北市选委会是否行文“中选会”相关的布置规划后,再回应。
不过,台北市选委会已发函给“中选会”,询问是否可在选举公报上印制二阶段领投票流程图例?邓天佑明确表示,“中选会”已回函给地方选委会,告知明年“立委”的选举公报,只能印制“中选会”决议的“一阶段领投票”流程图例。
据报道,台“中选会”主委张政雄所提的“刑法”一五三条“煽惑他人犯罪或违背法令罪”,就是针对地方选委会印制投票流程图例一事,若地方选委会擅自把“二阶段领投票”流程图印在选举公报上,“中选会”将依法究责。
报道说,尽管台北市态度强硬,若干泛蓝县市最近讨论,陆续提出若干解决争议的方案,同样要采取二阶段领投票的嘉义市选委会,昨日召开委员会议,针对选民届时若坚持要一次领取选举票与“公投”票,决议也将予接受,以避免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