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开放交流20年 通婚人数增至25万
环球时报·环球网消息:2007年是两岸开放交流20周年,两岸通婚的人数也大幅度增加,据估计已经有25万人在台湾生活。但是人权团体批评台湾官方对大陆配偶的限制日增,侵害了她们的权益。台湾“陆委会”表示,对大陆配偶的限制是出于治安的考虑,而且目前正在就多项规定进行松绑。
据美国之音报道,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12月21号带领十多名大陆配偶前往台湾“移民署”前抗议。该组织指出,台湾“内政部”2007年6月公布的人口政策白皮书减少大陆配偶配额。两岸家庭关怀协会执行长王娟萍说,和来自东南亚地区的外籍配偶相比,大陆配偶的面谈过程遭到延宕,遗产继承受到限制,在取得工作权和“身份证”两方面也更加严格。“陆委会”规定大陆配偶要在台湾居住8年才能申请“身份证”。在此之前,他们要接受多重政府部门的联审。 王娟萍说:“这个联审制度就是必须由“国家局”、“法务部”、“调查局”等等,来审核大陆配偶的身份,和外籍配偶比较起来,大陆配偶的权益比较不受保障,而且比较受歧视。”
两岸家庭关怀协会执行长王娟萍批评台湾当局以“国家”安全为借口,歧视大陆配偶。王娟萍表示,这是对大陆配偶非常明显的政治歧视。
大约有25万对两岸婚姻
但是“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否认台湾当局因为“国家”安全的因素对大陆配偶做出限制。他表示治安才是政府考量的重点。刘德勋说:“反而是我们自己治安的因素,我们会有这样的考量。我们都非常单纯觉得影响到治安。”“移民署”也针对大陆配偶的陈情提出说明,表示已经修改相关法律,未来大陆配偶在台湾配偶死亡之后得以申请台湾“身份证”。
据报道,“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表示,目前“移民署”正在规划如何帮助逾期居留的大陆配偶合法的延长居留时间。“陆委会”和“劳委会”也在检讨大陆配偶工作的问题。刘德勋指出,来台团聚的配偶已经有6成具有工作的资格;目前协助大陆配偶融入台湾社会是政府努力的方向。 台湾“移民署”的文件指出,两岸人蛇、色情、人力仲介等不法业者利用大陆配偶来台定居的管道,在台湾从事非法行为。因此决定从2003年开始实施面谈,以维持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目前全台湾大约有25万对两岸婚姻。根据“内政部”的资料,大陆配偶每100对中有55对离婚,比台湾婚姻的46对离婚高。(薛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