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郭台铭100万美金 台媒记者获判刑一年十月
环球时报•环球网消息:台湾首富郭台铭遭前《壹周刊》记者臧家宜恐吓100万美元案,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臧家宜及其男友黄尚平以出版《烈日灼身——你所不知道的郭台铭》一书、并爆料郭台铭涉及逃税等负面信息的方式向郭恐吓。26日,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名,判决臧一年十个月有期徒刑、黄尚平二年、前《时报周刊》总编辑杨人凯六个月。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26日报道,臧家宜及黄尚平在恐吓案发后,曾公开以“魔鬼”、“怪兽”字眼称呼郭台铭,又在两人住处遭窃后,影射窃案是郭台铭指使。因此,法院另以公然侮辱、诽谤罪名判刑,两人均被判处罚金3000元(新台币,下同)、拘役25日。
臧家宜及黄尚平于去年八月间,以邀请郭台铭为其著作《烈日灼身——你所不知道的郭台铭》写序为由,寄发电子邮件给郭台铭及其秘书。
电子邮件的内容为书中大纲,包括“嘉言录——我是个妓男,只要有钱赚,他绝对陪人上床”、“党委事件-找台商协会乔逃税事件,找林瑞祥顶罪”、“危机-危机-逃税事件”等负面内容。两人以加害郭台铭及鸿海集团名誉的方式恐吓郭台铭,希望借此取得巨款。
郭台铭获悉后心生畏惧,委托杨人凯居间处理。没想到杨人凯得知臧、黄两人意图恐吓后,竟然共谋犯案,约定事成后,由杨取得一成即320万元的佣金。
在双方交涉过程中,杨人凯曾建议臧家宜先制作书籍封面,迫使郭台铭心生畏惧,以早日付款。杨人凯甚至建议臧家宜,要她“拿出一些杀手的本事,让对方(郭台铭)知道你的厉害。如,他说他只怕美国逃税的事。你能就此部分先写一点对他有杀伤力的东西吗?”
虽然臧、黄、杨三人都否认恐吓取财,但台北地院合议庭法官认定,臧家宜于去年12月14日遭警方查获时供称,《烈日灼身——你所不知道的郭台铭》一书当时只完成20%,在尚未与出版社确认书内大纲及签约前,即宣称该书即将完成,并邀请郭台铭写序,与常情有违。法院因此认定臧家宜此举是为恐吓取财,并非单纯请人写序。
臧、杨两人虽辩称是郭台铭找杨人凯出面,主动要购买该书版权,以换取该书不出版,100万美元系出书后预估可得的版税。不过,台北地院认定郭台铭并未授权杨人凯购买该书版权,100万美元的恐吓金额,也不是郭台铭主动出价。
因此,台北地院认定臧、黄、杨三人共谋恐吓郭台铭。(曹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