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思想类文章阅读简报
说到乡村社会的研究,费孝通是个绕不过去的人物。他的《乡村中国》一书描述了依赖土地而发展变化的的一种社会现状,从中我们看到了许多中国乡村社会的真实写照。
然而,社会科学视野网站登载的贺雪峰《建构理解乡土中国的概念体系》一文似乎另有想法,贺雪峰指出,当前乡村社会与政治研究领域存在两种不能让人满意的倾向,一是人们频繁引用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概念来理解当前的乡村社会,一是人们抽象使用经济人和理性选择理论来理解发生在今天农村的诸多事件。他认为这两种倾向存在的共同问题是缺乏对当前转型期农村社会的深入个案调查,缺乏对当前乡村社会性质的把握,以致于或者以为今天的村庄仍然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描述的传统社会的样子,或者以为当前的乡村社会已与西方现代社会无甚大的差别,而可以不加限制地借用来自西方的学术工具对乡村社会进行分析。
贺雪峰是个脚踏实地的“实践家”,他关于乡村问题的研究并非从书斋中堆砌出来,而是经过自己大量实地考察研究的结果。小编一位同事曾经随贺雪峰的研究团队实地调研过,据他介绍,贺雪峰每年都会花三个月时间在农村进行实地调研,住老乡家里,白天调研,晚上开小型讨论会,隔天还会去镇上进行大型讨论会,这种严谨的治学态度值得大家学习。
纵观近三十年乡村史研究,黄宗智无疑是一位界标性的人物。1986年,《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的中文版面世。作为中国近代史领域的经典之作,此书开启了乡村研究的新阶段。《史学月刊》2011年第4期刊载任放在《近三十年乡村研究视角的转换》中对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评价颇高,他认为,首先,《华北》在资料的选取与运用上独具匠心;其次,在篇章结构上,《华北》令人耳目一新;再次,《华北》对近代小农经济的评判堪称独到见解。他甚至认为《华北》以及黄宗智的相关论著引起中国学界的广泛讨论,是自资本主义萌芽讨论以来最热烈的史学争鸣之一。
黄宗智是否真如任放所言,或许我们可以在《改革开放》2012年第1期黄宗智《我们要做什么样的学术?》一文中找到答案。在文中,黄宗智对自己在国内十年教学与写作的回顾与反思并试图回答这一问题:在当前的理论和意识形态潮流下,我们要怎样对待理论,做什么样的学术?他认为,在中国现今的学术环境中,显然十分需要有一定的政治意识和自省,认识到新自由主义的高度意识形态化,认识到它在学术界和社会上的影响,方才有可能破除其误区和盲点、做出更符合中国实际的学术研究。
黄宗智不但是研究乡村问题的专家,更是法律与法史领域的代表人物,他认为,中国传统法律不像西方法律那样从个人权利前提出发,而是从人际关系的伦理观念出发,典型的代表就是中国的“法庭调解“制度。他批判的主流“形式主义”法学多有机械地移植西方法律的错误。首先,忽视了西方法律中形式化表达和其实际运作之不同,忽视了与形式主义占几乎同等地位的法律实用主义和法社会学传统。有时候在“与国际接轨”的大口号下,更出现只得其形式、不得其真髓的盲目引进,无视条文背后的主、客观条件。近年简单的取证程序改革以及所谓“恢复性正义”和“刑事调解”等便是很好的例证。结果是牛头不对马嘴的立法,既脱离了西方法律的实质性内容,也违反了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诸如此类的立法和实践方面的谬误,应该明确面对并引以为戒。
除了对学术的一丝不苟之外,黄宗智对青年人的成长也颇为关心,豆瓣黄宗智《如何阅读学术著作和做读书笔记》一文从阅读方法,理论学习,写读书报告,研究写作等四个方面向青年人详细介绍如何做学术,由衷发出了对青年人殷殷期望:若能既不迷信普世理论,又不迷信自己的感性认识,这本身就是一个可资学术使用的重要资源。最后是通过严谨的经验研究与高层次的理论问题 意识的探讨,来回反复连接,由此才可能建立既是中国的也是现代性的学术,并为全人类建立一个不同于西方现代主义传统的学术传统。
由此,小编看来,任放的评价并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