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竹:改革中的社会秩序与稳定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存在内部冲突和动荡因素。但是,这种内部冲突对于已经完成现代化转型的国家和正在处于社会转型的国家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在过去的一年中,许多国家都发生了不同形式的街头抗争运动。但是,中东地区一些阿拉伯国家的街头抗争很快转化成了政治革命,而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街头抗争始终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基本上没有转化为革命的可能。不同国家的这两种命运并不能不同政治制度来解释。从政治发展的理论看,国家政治统治的发展与成熟程度决定着一个社会能否在社会冲突中维持社会的基本秩序。对于各国政治形态的差异,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说过一句很深刻的话,各国之间政治上的最大区别不是政治统治形式的差异,而是政治统治程度的高低。从当今世界各国的政治生态看,完成了现代化转型国家的政治统治通常都有较高的政治统治程度,而处于社会转型中的国家,政治统治程度都比较低。这是前者社会比较稳定、后者容易爆发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
要理解当今中国社会的政治生态,有两个宏观条件是必须考虑到的。第一,中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的发展中国家,在整体上离一个现代社会还有相当的距离;第二,中国同时也是一个正处于剧烈变革阶段的国家,这二十多年社会变革的内容涵盖了西方国家上百年的发展历程。这两个宏观条件决定了中国社会的政治稳定很难仅仅依靠刚性的法律统治。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中国的社会秩序和稳定,除了依靠国家法律这一基本手段外,执政党的组织系统和政府的行政措施仍将会继续发挥作用。
与许多人想象的不同,中国政府对社会的刚性统治程度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国内外的一些学者常常把中国看成是一个按照前苏联模式对社会进行高压统治的社会,威权体制、强国家的说法常常成为描述中国政治生态的基本概念。其实,这种理解跟中国的真实现实相差很大。中国在上个世纪曾经实行过跟前苏联类似的经济政治制度,但是,中国从未像前苏联那样依靠大量的秘密警察力量来维系社会的基本秩序。若按警民之间的数量比例,中国人均拥有的警察数量不仅低于前苏联和东欧各国,而且也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中国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是依赖党、政、企三位一体的生产单位和执政党的基层组织,政府警察系统的规模和执法能力都极为有限。许多西方国家的人把中国跟前苏联的统治模式简单地等同起来,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渐实现了政企分开,这是中国社会三十多年来最大的一个政治变革。这个变革把政府的统治功能与经济活动彻底分来。企业逐渐还原为单纯的经济活动单位,而政府开始逐渐用法律统治的方式来承担由企业剥离出的政治统治功能。但是,正如所有的社会变革一样,抛弃一种旧的运作模式是容易的,而建立一种新的模式则要困难得多。从这三十多年的实践经验看,中国社会新的政治统治模式建立是一个相当困难和复杂的过程,人类社会既有的政治理论很难给中国的政治发展提供发展框架。
在一些学者眼中,中国的改革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西方国家已经在中国的前面树立了一个历史的样板,中国只要抛弃不合时宜的旧制度,直接模式西方模式就可以完成中国的改革大业。如果改革和社会转型的问题真的这么简单,今天全世界绝不会还有这么多发展中国家在困难中艰难前进。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结为这些国家统治者的个人利益是肤浅的。从政治发展的角度看,中国社会今天无法用一套简单的刚性的法律制度来实现国家的政治统治,这是中国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历史的古老文明国家,在这个文明中,家庭、宗族、邻里和熟人圈子一直在这个文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无法摆脱人情社会的特征。如果仅仅靠西方国家那种刚性的法律制度来重建中国的政治统治,社会将会爆发激烈的冲突。一些人把中国目前的城管描绘为世界上最恶劣的一个群体,这种描绘一方面是基于一些城管行为本身的粗暴,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西方发达国家并无城管这个职业。但是,这种相当广泛的看法却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这就是西方发达国家是通过更为强硬的法律手段实行城市管理。美国对街头摊贩的管制相当严厉。一方面,街头摊贩的营业执照控制很严,发放的数量极少,通常只有退伍军人在能拿到。如果是无照摆摊或摆摊的地点违背了法律的规定。美国警察根本不会跟违法摆摊者讲道理,而是简单地采取罚款或拘留的法律手段。显然,在中国这样一个正处于现代转型的国家,如果简单地照搬美国的警察模式,直接用国家机器采取强硬的法律手段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违法现象,只激发更多的社会矛盾。
国家政治统治的成熟程度是一个社会能否稳定的关键,更是一个处于剧烈转型过程中国家能否完成转型的关键。现实地看,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还不得不依靠许多法律外的柔性机制来维持社会的稳定。一方面,中国的民众不习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所有的社会纠纷和冲突,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尤其是边远地区的地方政府,也缺乏相应的执法能力来保证法律的实施。所以,执政党的组织系统,政府的行政管理、社会的道德规范、社区组织的调解等等,都承担着维系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功能。从现代国家的法律统治角度看,这些手段都有一定缺陷。但在现实中,非法律力量还不得不继续发挥作用。
作者系春秋综合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