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政治局发布指示 要求加强官员财产申报制
在中国的邻国中,越南有着与中国纠缠不清的恩恩怨怨,同时它又是与中国最相像的国家,在经济上各种革新开放措施使其成为东南亚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与此同时,各种腐败现象也被老百姓称为是考验越南党和政府的最大“国难”和“内寇”。
2012年底,越南总理阮晋勇就腐败等问题公开向国民道歉,随后又立法要官员公开个人财产,2013年,越南也打掉了国营越南海航总公司前董事长杨志勇等“大老虎”,越南展开的新一轮反贪腐浪潮也受到中国网民的关注。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曾被越南媒体比作屈原。
越共政治局要求加强官员财产申报制
据越通社1月14日报道,越南共产党中央政治局1月3日颁布了关于加强党对财产申报及申报检查工作的领导指示。指示表明,财产申报及申报检查是预防与打击贪腐的重要措施,国家已将其列入法律文本。
据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防止腐败发生的有效手段又称为“阳光法案”或“终端反腐”,由于其反腐效果被众多国家所验证,目前,全世界已有近100个国家和地区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入法。
越通社称,为了发挥财产申报及申报检查工作在预防与打击贪腐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越共中央政治局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认真落实一系列工作。
这些工作包括:加强领导工作,凝聚全体干部、党员、公职人员和机关、组织、单位、机关首长对财产申报工作的共识;领导严格进行财产申报及申报检查工作,提高干部、党员、公职人员在财产申报上的自觉性、诚实性和责任感;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财产申报和申报审核工作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继续完善关于财产申报和申报审核工作的法律法规等等。
指示还提出,以下四类申报需进行严格审核,包括:瞒报,被发现并举报;选举、任命、罢免或处分需要的财产申报信息;新增财产来源不合理;在权力机关、组织和个人提出要求情况。
据悉,有关财产申报及申报检查工作的领导指示将广泛宣传到各党支部。
谈反腐,越南官员常提中国
越共此次要求加强官员财产申报制和中共进来推行廉政的做法有无关系不得而知,但越南监察总署一名局长吴孟雄曾对来访的中国媒体说,越南对中国的反腐反贪工作非常了解,也确实从中方获得了很多经验。
2013年4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吴文裕率领越共代表团访华并获中共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接见。王岐山表示,中共愿继续同越共一道,在党的建设和治国理政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互学互鉴,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定健康发展。吴文裕表示,愿同中国共产党继续加强党际交流,相互借鉴反腐倡廉经验。
2013年4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北京会见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吴文裕率领的越南共产党代表团。
而去年年底,我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关于三中全会《决定》的解读文章,其中提出,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一时间,“新任领导干部将试点财产公开”成为各大媒体和网站关注的焦点。
作为与中国政治体制有相通之处的邻国,越南对中国的反腐举措十分关注。越南共产党机关报《人民报》子报《今日报》副总编辑武梅煌对记者说,中共十八大召开以后,仅《人民报》一家媒体就刊登了十余篇中国新一届领导人关于反腐问题讲话以及中国新的反腐举措的报道。在为期七天的访越期间,记者观察到越南主流媒体上的涉华报道数量很少,对中国反腐能有这么大的报道量,充分说明了越南对中国反腐的关注程度。当谈及具体例子时,吴孟雄说出了一个随行越南翻译不知如何用中文表达的词汇。他解释道:“当掌握证据、确定一个人有贪污腐败行为时,我们可以暂停他的所有职务。如果在调查、侦查过程当中,这个人的权力会造成阻碍,我们会把他调到其他岗位去。这个宝贵的经验,就是从中国学习来的。”显然,这与中共纪检机关采取的“双规”手法有颇多相似之处。越南官员同时称,这种经验不能简单地模仿,而要充分考虑可行性之后再因地制宜。
近一年来,中国的“反腐”通过互联网的力量轰轰烈烈地开展着。越南似乎也关注到这一现象,不久前越南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办公厅开通了“防治腐败综合信息网”。越南媒体称,反腐网代表政府的声音,“将成为越共与国家、人民之间反腐斗争的桥梁”。美国《纽约时报》在2013年1月报道称,越共和政府不断作出积极反腐的姿态,但官员的贪腐状况却并未得到好转。普通老百姓曾对互联网和“公民记者”的活跃寄予厚望,但一度活跃的民间反腐,却因当局的打压而趋于低落。英国《经济学家》杂志称,对于贪腐横行,越共的“革新”似乎更多依赖强化自身控制力,而非依靠社会和公众监督的力量。
越共总书记曾被越南官媒比作屈原
2012年底,越南国会以94.98%的赞成票通过了《反腐败法》(修正案),要求公开越南高级官员个人财产申报表。据此,越南领导干部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将个人财产申报清单公开,但主要面向本人所在机关、组织或单位公布。越南国家监察总署的局级干部吴孟雄介绍说,我们从2013年开始实施这一政策,“最高的公开级别可到副部长级”。
该法案中删除了由总理担任越南反贪工作最高领导的规定。但这并不能说是越南降低了对反腐工作的重视,恰恰相反,这正体现了越南对反腐工作的重视。因为,越南在本届国会中提出,建议越共最高领导人——越共中央总书记担任反贪污腐败工作最高领导——反贪污腐败工作指导小组主任,所以才会在此次的修订案中删除总理担任该职务的规定。这一做法也体现了越南共产党在反腐工作中的决心。但是由于如果由越共总书记担任该职务,就不属于国会的决定范围而是要在党代会上通过的决议,所以此次国会会议并没有将这一建议写入该法案。
不过在2013年8月,BBC报道,越南共产党总书记阮富仲被越南议会机关报《人民代表》上发表的文章比作中国古代诗人屈原,说他同屈原一样廉洁和品德高尚。记者升龙在文章中写道,虽然两人相隔数千年,但他们都深深热爱自己的祖国,两人都是诽谤的受害者。文章暗示其他越共领导人腐败,并说像中国古代爱国诗人屈原一样廉洁的人只能投汨罗江自尽,因为他们不能容于今天越南混浊的现实。
越南总理阮晋勇会见中国前总理温家宝
报道引起诸多猜测。有分析认为可能是阮富仲所属的政治派系在借媒体炒作他的“清廉形象”,目的可能是为了攻击越南总理阮晋勇。越南总理一向以任人唯亲为人所知。阮富仲在任职越共总书记后开始发动一系列党内廉政举措,使他同曾经权倾一时的总理阮晋勇及其追随者发生了冲突。
有人说,阮晋勇是越南历史上权力最大的总理,越南经济在他治理下由于低效和腐败开始停缓。阮富仲和其他政治局成员在党内会议上试图批评阮晋勇,但是没有成功,因为中央委员会决定支持阮晋勇。
官员财产申报“重拳出击”
在越南,腐败被称为“国难”、“内寇”。越南人认为,越南以前的最大威胁是“外侵”,现在已被“内寇”取代。自1986年越共提出革新开放路线以来,越南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然而腐败现象也开始滋生、蔓延。越南于1990年颁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腐败斗争”。1992年,越南政府把制止贪污列为来年十大紧急任务之一。但2005年,香港政治和经济风险咨询公司曾将越南评为排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之后的“亚洲第三腐败国家”。2006年,时任越南总理潘文凯曾在国会讲话中为越南出现的严重贪污腐败问题道歉,并正式请求国会接受他的辞职要求。2012年10月,越南总理阮晋勇在发言中“向全党和全体人民真诚道歉”。透明国际在2013年的腐败指数评估中,将越南排在177个国家中的第116位。
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政策是预防腐败的一记“重拳”,监察总署官员把其视为越南反腐的一项成果,但不少越南民众对此众说纷纭。阮海关(音)在越南一家报社任职,他坦言,新出台的反腐政策旨在减少贪污现象,但是让官员真正坦诚公开自己的财产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目前的越南财产公开制度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他说:“比如财产公开主要是在官员内部,人民群众没有知情权。另一方面,这个制度没有强制性地让官员登记整个家庭的财产。很多官员‘很聪明’地把财产用妻子的名字登记。”实际上,2007年越南总理就曾签署过关于官员必须财产公示的文件,但后来很难推进。在河内做婚庆策划工作的黄云选(音)女士认为,公开官员财产“只要开始做,理应有一些效果”,但这不会是一件顺利的事情。
事实上,相比起现在不“完美”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许多人对以事后严惩来遏制腐败寄予更多期望。一名监察总署官员称,2009年,越南政府在修改刑法时,曾有人认为应取消对贪污罪的死刑惩罚。然而投票表决几乎一致同意继续维持对贪腐罪最高判处死刑的法律,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反贪工作的执行。目前,越南的法律规定,如果贪污数额达到3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0万元),就可以判处死刑。
对于越南反腐的前景,越南副总监察长陈德亮称,越南目前是国际反腐败公约签字国,我们参与在亚太地区范围内的反腐工作。在这方面,我们非常注重与中国等传统友好国家的合作关系。他说:“我们看到不仅在越南和中国,而是世界各国都有贪污腐败现象。贪腐不仅仅关系一个国家和政治体制的存亡,而且它还遏制社会进步和发展。这个工作,每个国家都必须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