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欲改革法律 不再惩罚大麻的娱乐性使用
随着大多数美国人赞同大麻的合法化,美国总统奥巴马表示大麻对个人健康造成的危害还不如酒精。
根据《纽约客》发表于上周日的内容,奥巴马在接受大卫·雷姆尼克(David Remnick)访谈时表示,他同意部分人所坚持的观点,毒品大麻是有害的,“并不是非常健康”。
资料图:2009年奥巴马接受《纽约客》采访时的封面
“如已有的详细记录,我小时候是用烟袋锅抽大麻的,而且我认为这是一个罪恶的坏习惯。和其他人吸烟一样,我从小一直吸食大麻到成年。我并不认为大麻比酒精更有害。”奥巴马告诉雷姆尼克。
当被问及是否确信大麻比酒精伤害更小时,奥巴马表示“对于个人使用而言”的确危害更小。
正在吸食大麻的青年奥巴马
“这并不表示我鼓励吸食大麻,我已经告诫女儿们我认为吸食大麻是个不好的想法,浪费时间而且不太健康。”奥巴马如此解释。
大麻目前被美国药品执法局列为1类管制药品,所谓1类管制药品就是药品执法局认为“最危险的药品种类,有极大风险被滥用,并造成心理、生理上潜在的严重依赖性。”其他的1类管制药品包括海洛因、摇头丸和LSD(麦角酸二乙基酰胺,一种强致幻剂,观察者注)
奥巴马表示他专注于改革惩罚吸毒者的法律,尤其是依据种族差异逮捕吸毒者的那些法律。
“当立法禁绝大麻的人同样在吸食大麻的时候,我们不应把吸食大麻的青少年与个人长期关在监狱里。”奥巴马说道。
去年8月,奥巴马政府宣布,不制止华盛顿与科罗拉多州对大麻娱乐性使用的合法化,标志着政府稍稍放松了对毒品的严厉禁绝。
在《纽约客》访谈中,奥巴马表示这一新法律很“重要”。
奥巴马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进步,因为大麻的合法化可以让整个社会避免‘大部分人都有几次违法,但法律只选择一小部分人惩罚’的情况”。
(观察者网 朱海舟译自赫芬顿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