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否认“12个地方自贸区获批”
中新社北京1月24日电 (记者 石岩)针对此间有报道称全国已有12个地方自贸区获国务院批复,进入多部委联合调研阶段,中国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负责人24日对此予以否认。
上海自贸区正式获批以来,全国多地涌现申报自贸区的热潮。有媒体梳理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发现,沿海、中部、沿边的多个省份都把申报自贸区列入今年重点工作,共有12个自贸区申请待批,其中包括广东自贸区、青岛自贸港区、大连自贸区、重庆自贸区、厦门自贸园区、天津自贸区等。近期更有媒体报道称,这些自贸区已获批复。
对此,前述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更加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对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上海自贸试验区自2013年9月29日挂牌以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积极效果。
该负责人指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现在,一些省、市也提出了设立自由贸易园(港)区的申请,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研究论证。
“目前,除上海以外,国务院尚未批复设立任何其他自由贸易园(港)区。”该负责人强调称。
针对各地申报自贸区热,有学者指出,上海自贸区强调的不是免税等优惠政策,而是一种管理体制的创新,是市场开放的一种新举措,其本身就肩负着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如果上海自贸区的措施有效,那么不排除当局会继续将自贸区扩大到沿海、中部、沿边的一些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