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救市半年考:政府市场狭路相逢
煤炭救市半年考:政府市场狭路相逢
本报记者 江丞华
这几天对于河南省工信厅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生产综合处处长沈天良来说很“煎熬”,起因就是因为此前出台的“煤电互保”政策就要到期了。“现在能否延续还不确定。”他说,我们已经把煤企的诉求反映给上级部门了。
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河南因率先出台了“煤电互保”政策而备受关注。接下来,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地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扶持和减轻煤企负担的政策,这一度被称为“政府救市”。业内对此解读认为,政府出台的救市措施,让踟蹰前行的电煤市场化改革再次遇阻。
2013年7月25日,山西省政府推出《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措施》,其中20条措施(以下简称“煤炭20条”),分近期、中期、长期三个类别同时实施。有报道称,“煤炭20条”提出,鼓励煤炭企业与电力、冶金、焦化等重点用户签订长期协议合同,建立和谐煤电关系。
对此,一位长期从事煤电研究的人士分析,“煤电双方签订购销合同,不管是短期还是中长期,都应是双方企业自己的事,政府不宜干预过多。如果政府干预过多,会影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不利于煤炭市场健康发展。长此以往,电煤市场的行政色彩非但不会减弱,反而可能增强,而这对煤炭市场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无疑是没有好处的。”
山西省信息贸易委员会电力处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对于上述研究人士的分析显然不认同,“这不是政府干预,而是(煤炭相关)企业需要这方面的(政策),20条里写着是政府引导,政府并没有强制要求他们一定要这么做。长期合同中,并没有定价,而是根据市场变化来定价,价格有一个浮动的范围,随行就市嘛。”
“煤炭乃至能源领域的改革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共中央关于全国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将发挥决定性作用,但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向市场配置方向改革’,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能源经济研究所能源政策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刘晔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方政府对煤炭行业的干预不在少数。
比如依靠行政力量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比如延续多年后1年前刚刚取消的重点电煤和电煤价格双轨制;比如部分地区在市场紧张时限制资源流出,在市场疲软时又限制资源流入。
为此,2012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市场化取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合理的电煤运行机制。
随后,同月31日,国家发改委也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做好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地政府对煤炭交易“少干预”。
“之前,政府对煤炭经济运行干预明显过多,当市场供求紧张时,政府便要求企业加大生产力度,尽量多产煤,而当市场供求宽松时,便强行关停整顿小煤矿,依靠行政力量推动煤炭资源整合。一方面各地都在不断创造煤炭需求,甚至部分泡沫性需求;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则在不断强调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可以说,煤炭市场是在各级政府各式各样的干预下发展变化的,烙上了明显的政策印记。未来,各级政府有必要尽力减少各种行政干预,让市场自身更好地发挥作用。”长安能源咨询公司首席分析师李延如是说。
为什么国家层面一再提出减少地方政府干涉,但地方政府却又如此热衷于参与?
“一煤独大”是山西资源型经济的典型特征。长期以来,煤炭利润占山西工业利润的比重一直保持在80%左右,过“黑”超“重”的工业结构,导致山西工业经济抗风险能力差。近年来,山西进一步加大优化工业结构,大力发展非煤新兴产业,(但)资源型经济转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就目前而言,煤炭产业在山西经济中仍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刘晔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