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被曝偷工减料 放射物飞散防止剂被稀释超百倍
作者:皇甫婷 王欢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日本《朝日新闻》12月31日报道,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废墟处理项目中,对放射物飞散防止剂偷工减料。据称,该公司指使手下执行人员在使用飞散防止剂(为防止粘附在建筑物表面的放射物飞散到空中)过程中,在制造商推荐的浓度基础上,又稀释10倍以上,并大幅度减少喷洒次数。该行为一直持续到2013年夏天,延续了一年左右。据此,日本原子能规制厅向东京电力公司作出行政指令,指出“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导致飞散防止剂效果锐减,引发了去年夏天放射性物质飞散等不良后果。东京电力公司必须严格、科学使用飞散防止剂”。
报道称,问题产生于2013年的福岛第一核电站残骸处理项目。飞散防止剂的制造商表示,飞散防止剂是一种在几个小时后会固化的碱性液体,主要用于防止石棉粉尘等含有放射源的物质飞散。在废墟处理项目中,制造商推荐每天在核反应堆建筑物的周围喷洒1:10稀释的“飞散防止剂”。
同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这种石棉粉尘处理方法也是得到认可的。但是,东京电力公司只是在最初是4号机的处理前严格按制造商推荐的稀释浓度使用了飞散防止剂,其后在2012年8月开始的3号机处理中,开始以1:100的比例稀释了飞散防止剂,喷晒次数也从原来的一天一次变成几天一次,最后降到几周一次。在2013年夏天发生放射性物质飞散事件当时,只在6月中旬和8月13日对3号机进行了两次飞散防止剂喷晒。
飞散防止剂制造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当飞散防止剂被100倍稀释时,其效果和水差不多。另外,在残骸处理过程中,将粉尘用飞散防止剂湿润是必须的步骤,如果在喷晒之后,连续放置数天,粉尘再次扩散是必然的。”(实习编译:皇甫婷 审稿: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