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保障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 民政部31日发出通知,要求民政系统认真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民政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群众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对救助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要通过“分类施保”等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要抓紧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解决群众遭遇的各类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要切实加强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做好节日期间医疗救助结算服务工作。
通知提出,要加强两节期间养老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院等机构的服务保障工作,制定节日伙食方案,保证食材来源可靠、加工卫生水平达标,做好住养人员的休养、护理等工作。要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开展主动救助、街头救助,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因遭遇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流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帮助其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安全过冬。要以城乡社区为依托,发动志愿者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城市困难流动人口、空巢老人、失独老人、特困群众提供生活帮助,发动志愿者以火车站、汽车站和街头救助站点为重点场所,为临时困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中央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数量和地方各级筹集的资金数量,统筹考虑灾情和灾区群众生活状况,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最大限度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