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宣判特大贩运毒品案 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作者:陈文广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31日依法对被告人岩养等21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岩养、杨鑫、吕宝明、徐满祥、吕林学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杨海波、吴春华被判处死缓,其他1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据介绍,该案系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沙破获的最大贩毒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春节期间,湖南邵阳人吕宝明为组织毒品货源,经杨鑫介绍与杨海波相识,吕宝明当即向杨海波提出大量求购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春节过后,杨海波在云南勐海县与其岳父岩养商议向吕宝明供应麻古,双方还约定以每粒9元的价格进行交易。吕宝明随后邀集同乡徐满祥、吕林学,共同出资从杨海波处购毒,并进行了明确分工:吕宝明负责联系货源、集拢购毒资金;徐满祥负责携资赴滇购毒并将毒品运往湖南;吕林学则负责将购得的毒品向下线贩卖。
此后,吕林学、徐满祥等和吕宝明、吴春华等多人共筹集2271万元现金。2013年3月7日,吴春华等到达勐海县并将2271万元毒资交给了杨鑫,杨鑫截取差价后将剩余毒资运至岩养家中。次日,岩养伙同同村村民携带毒资从中缅边境购得222.35公斤麻古并运回家中。
3月9日杨海波、杨鑫将全部毒品分包装入香蕉运输箱,伪装成待运香蕉,并雇佣他人将毒品交由吴春华混入满载香蕉的大货车中,由邱志彬、丘伟艳开往湖南。3月10日凌晨,该车被公安机关截获,伪装成香蕉的222.35公斤麻古被当场查获。此后公安机关在云南、湖南等多地收网,悉数抓获各被告人。
法院审理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此外,法院还对吕林学的其他被控贩卖毒品事实进行了审理裁判。(记者陈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