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可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
作者:叶前
新华网广州12月31日电(记者叶前)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可以个人或联名指定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人应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回应代表提出的问题。
这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31日公布的《省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作出的规定。
根据《办法》,省人大代表对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执行;省人大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都可以提出约见要求。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代表不宜提出约见要求。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负责约见统筹安排,同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约见活动。
对于不宜提出约见要求的,《办法》规定,由代表工作部门向代表说明。代表指定的被约见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并说明情况。
《办法》对被约见人的回应也作出了限制性规定:3个月内应书面答复提出约见的代表,代表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由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交有关国家机关重新办理。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潘江说,制定本办法是为了更好地支持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拓展代表履职途径,使闭会期间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