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对台商一视同仁 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中新社北京12月31日电 (袁珊 杨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范丽青2014年12月31日在北京表示,大陆方面对台商一视同仁,支持台商合法经营,依法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
台湾顶新集团在台湾爆发食品安全事件,引发岛内抵制潮。在当日举行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到,顶新集团之所以在大陆依旧可以正常经营,是因为大陆政府给予特别关爱,范丽青应询作出上述表示。
日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在深圳和沈阳设立巡回法庭,2015年年初开始正式受理案件。范丽青在回答相关问题时指出,只要涉及台商的合法权益,大陆方面都会依法予以保护,依法调解或者审理涉及台商的纠纷案件。
2014年12月25日,国台办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促进两岸企业发展合作协议》。范丽青表示,这个协议是支持台资企业在大陆发展、支持两岸企业合作的新举措,重点是为更好地解决中小台资企业在大陆生产经营面临的融资问题。协议生效后会逐步落实,努力为台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一步扩大经营提供更便利的条件。
此外,在谈及台湾作家琼瑶诉大陆编剧于正侵权案时,范丽青说,大陆有关版权保护的法律是健全的,相关的司法救济渠道也是畅通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