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柔柔:新年烧车数下降,法国青年学好了?
至2016年1月1日晚,法国新年期间有804辆汽车被焚毁,数量比去年的940辆大降15%。但是今年有622人被逮捕,大约是去年的两倍。法国每年大约有四万辆车被人为烧毁,新年夜会烧掉一千辆左右,但是几年以来这两个数字一直处于下降趋势。
2015年12月30日,巴黎警察局长米歇尔·卡多宣布,为确保31日晚在香榭丽舍大街等地举行的迎新庆典,政府将向巴黎及周边地区派出1.1万名安保和救护人员,比去年多出2000人。除警察外,还包括2300名消防队员,2000名军人和60多名巴黎市政府工作人员。自从去年1月《查理周刊》杂志社巴黎总部遭袭以来,共有1万名军人参与本土安保行动,其中6500人被部署在首都所在地的巴黎大区。
所以今年元旦烧车数目的减少,更像是警方防范恐怖主义袭击行动的附带成果,而不是违法者的意愿下降,这意味着只要反恐形势趋缓、投入的警力减少,违法行为就很可能大幅反弹。因为毕竟做贼容易防贼难,警方和军队的精力有限,不可能一直保持着高强度的警觉状态,稍微松懈一些,也许就会失于防范。
新年前夜焚烧汽车的陋习,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一种被称为“Redéo” 的现象,街头混混们热衷于盗窃车辆,最好是时髦车或名牌车,在路上你追我赶地飙完车后,一把火烧掉以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这种活动流传到90年代,发展为斯特拉斯堡贫民区的犯罪分子用来诈骗车险和销毁作案线索,后来泛滥成为迎接新年的不良方式。
其实烧车并不是法国的专利,欧洲各国都出现过在节假日或重大事件发生、有时甚至是足球比赛之后,发生各种理由的烧车行为。英国记录在案的烧车行为也不少,不过从数量上,尤其是在新年期间的发生频率上,烧车堪称是一种“法国现象”。
2007-2013年英法两国烧车数目(蓝色:法国 灰色:英国)
可以看出,英国的烧车数量远小于法国,考虑到两国不同的人口数量(法国约6500万人,英国约6300万),法国的人均烧车数几乎比英国高23%。
法国专家认为,一方面因为英国警方比法国更负责任,另一方面,英国人对违反行为更为严厉,当一个英国人因为烧车而被拘捕时,他很难获得别人的担保;但在法国,人们的态度就宽容得多,违法分子比较容易获得担保,从而脱离警方的监禁。
法国公安机关的数据显示,在烧车一族中,有1/4是不满18岁的年轻人,94%为无业游民,此外,便是低学历者和酗酒者。这也解释了人们为什么往往把烧车和外来移民联系起来,因为根据调查,法国整体的失业率不超过12%,但法国移民的失业率高达22%。另外,穆斯林人口仅占法国总人口的7%~8%,但占法国犯罪分子的50%以上。
法国社会学家米歇尔·维微奥卡认为,年轻人烧车并不是一种好战行为,这先是表达他们的不满和愤怒,烧车意味着对社会的反抗,一种暂时脱离悲惨生活的方式;另外,这也是他们自我表达的行为方式:“我在这里,就是这样,用我的方式庆祝节日。”
但是现在看来,人们需要思考,烧车到底是需要在法律范畴解决的问题,还是属于社会范畴的问题?
需要警觉的是,有些现象表明,年轻人越来越把烧车认为是一种理所应当的娱乐方式和争强好胜的比赛手段,觉得汽车着火好看,烧汽车好玩有趣,我敢烧我就有面子等等,对这种行为的犯罪感越来越轻。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实际上意味着烧车的主动因素大大增加,而被动使用法律手段来威慑、制裁烧车行为的作用越来越低。
我们知道,制止犯罪的最好办法是从源头上降低、消灭犯罪的意愿。法国是个讲求人权的国家,在各种教育和宣传中,个人的意愿、自由和权利往往是重点,对表达个人主张的行为往往抱着更加宽容的态度,但是关于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往往一带而过、轻描淡写,把犯罪给社会和自己带来的危害更多地归结到法律范畴内解决的问题,认为通过法律可以达到制裁、从而制止犯罪的目的。那么一旦年轻人意识或体会到即使我违了法,法律也奈我不得,它的后果会是什么?
从犯罪学上来说,一次犯罪如果没有受到惩罚,那么它很可能就会发展为多次犯罪,甚至出现违法分子以此为乐,通过不断地犯罪活动挑战警方和法律的威严,从而实现巨大的自我满足感。实际上,现在法国很多受教育不足的年轻人,在烧车这个问题上正在走上这条道路。
中国的传统道德一直讲求“与人为善”,“勿以恶小而为之”,直到今天领导人提倡的“和平共处”“和谐发展”,无不体现出中国人的立身和处世原则。西方提倡的个人权利和自由至上的原则,固然让公民享受到了应有的利益,但是过犹不及,许多年轻人还没有深刻体会到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和自由。法律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但法律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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