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本谦:南海仲裁案,中国为何不理?
对菲律宾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国政府“不接受,不参与”的立场在国际法学界引起了争议。反对者认为,“两不”立场过于消极,有损中国权益,倘若主动参与,或有望说服仲裁法庭做出无管辖权的裁决。支持者则认为,即使主动参与,也于事无补;无论管辖权争议,还是实体性争端,中方都不太可能胜诉;既然料定赢不了“官司”,就不如索性置之不理。
作为国际法的外行,我对上述两种对立主张都不敢妄加评论,也没兴趣去仔细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那些与本案相关的条款。我只晓得,《公约》于1982年通过,1994年生效。中国不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也几乎没有参与制定的机会。虽于1996年加入《公约》,但这是根据当时国际环境和自身实力做出的选择,如今时过境迁,若有机会重来,恐将另当别论。
内行才去看门道,外行看个热闹就够了,好在我从没觉得这些条款有多么重要(至少不像国际法专家们所认为的那么重要)。在我看来,南海仲裁案,中国是否参与,主要是个国际政治问题,与国际法关系不大。其中确有些“热闹”可看,尤其是那些国际政治较量中微妙的“心理学”因素。“国家心理学”这个词听起来很唬人,但我要讲的道理不过是常识而已,没什么专业知识。国际法专家们讨论问题,自然都是很专业的,但也可能因此忽略了常识。
有时候,我觉得“国际法”这个词就很可笑,多少有点“扯虎皮”的意思,说白了,国际法只是被称作“法”而已。当然,名称无关紧要,关键是要清楚它实际上是个什么东西。由于国家之间形成的秩序,在时间上要远远落后于人和人之间形成的秩序,所以国际法其实只是一种初级秩序,类似于公共权力产生之前人和人之间的秩序。那个代行公共权力或扮演世界警察角色的国家拥有“霸权”,强国争霸是国际秩序中的主旋律。在这个意义上,把国际法称作“强盗法”实不为过,在至关重要的问题上,还是“拳头硬的说了算”。
正因为如此,尽管嘴上不明说,但我们心里清楚,评价国家行为和人类行为所采用的道德标准是完全不一样的。“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这话说出来多么义正言辞,但若是用在某个人身上,就等于指责他太自私了,几近于“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同样,“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也只在描述国家行为时才显得大义凛然,因为文明社会早已放弃了野蛮时代鼓励复仇的道德法则。人际关系已经进入了文明,但国际关系还处在“野蛮时代”。
二战即将结束之际,苏、美、英等战胜国拟定如何瓜分世界,雅尔塔格局初步形成。随后大国协商成立联合国,用以协调大国之间的冲突,也被用来解决小国之间的纠纷,必要时还可动用武力。一系列国际公约相继出台,这就是现行国际法,它本质上是战胜国为世界定下的规矩,而国际法庭则基本上是大国为小国撑腰做主的机构。
国际法不仅是制裁的法则,而且是舆论谴责的依据。在国际社会,国际法是可以摆上台面的道理,即使心里不认,但嘴上仍要说得冠冕堂皇。相反,许多“硬道理”虽上不了台面,但大家骨子里认。“强盗逻辑”貌似国际法的对立面,但实际上却是国际法的基础。现行国际法的“元规则”还是“实力界定权利”,这个“元规则”是如此了了分明,以至于根本无需白纸黑字。
1947年,民国政府内政部方域司编绘出版《南海诸岛位置图》,以11段断续线标绘了未定国界线。次年初,国民政府将此图收入《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并公开发行,正式向国际社会宣示中国南海海洋疆域的主权。在此过程前后国际社会并无异议,这是因为,中国是二战的战胜国,理应分点战争红利;对此,西方列强心知肚明,若是当时一口拒绝,面子上恐怕是过不去的。
但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中国政权更迭,西方殖民者退出,南海周边建立主权国家,六七十年代发现石油,八十年代公布《海洋法公约》),西方开始不认账了,但也只是嘴上不认账,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近几年美国重返亚太,唯恐南海不乱,这笔旧账更是没得算了。不认账很正常,认账反倒是咄咄怪事了,除非我们有足够的实力,否则这笔旧账就永远被一笔勾销了。
说到这里,中国不理睬南海仲裁的原因就基本上很清楚了。在南海问题上,不是我们没有道理可讲,而是我们讲的道理人家现在已经不认了。道理讲不通,只能靠实力来说话。其实即使道理讲得通,最终也还得靠实力。领土从来都是打出来的,而不可能是谈出来的。不能从战场上得到的地盘,也不可能从谈判桌上拿回来。这是尽人皆知的常识。
为了保地盘而和菲律宾“打官司”,无疑是件丢人现眼的事情。“打官司”意味着要靠“外人”撑腰做主,堂堂大国岂能自贬身价到这种地步?!外交部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中国的领土主权由中国人民自己做主”。没错,这话说得有点“蛮横”,甚至隐含了“武力威胁”。但,并不丢人。“一寸河山一寸血”,保地盘就是保命,拼命保地盘是天经地义,讲那么多道理干嘛?要知道,大家嘴上讲道理,骨子还是认实力。世界是个丛林,国际社会是个黑社会。大家都夸你,你未必真光彩;大家都骂你,你也未必真丢人。只有绵羊才渴望夸赞,狮子需要的是敬畏。夸赞需要甜言蜜语,但敬畏却是无言的,它通常隐藏于愤怒和谴责之中。
国家法学者们似乎太把国际法当真了,也太把国际舆论当回事了。谴责不见得反映真实的思想,国际舆论更可能是一套精心设计的话语策略。倘若中国参与南海仲裁,自然会博得一片喝彩,可大家夸你是个“乖乖兔”有什么光彩可言?!再说了,谴责就会让你处于被动吗?是否真被动,取决于你是否有力量,而不取决于你是否有道理。道理可以讲,也应该讲,但也只是讲讲而已,较真你就输了。尤其对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你给他们讲道理,岂不是正中其下怀?
海洋法的游戏规则不是我们制定的,参与仲裁就等于我们从行动上接受了这套游戏规则,这可能是个危险的圈套,难保不会引发恶性连锁反应。没错,我们确实已经宣布加入了,可这又能怎样?我们恰好可以通过“不参与、不接受”来表明时移世易,毕竟现在不是二十年前了,我们有了大规模吹填造岛的工程能力,有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有了DF-21,有了航母,再过几年,我们还会有更多好东西。也许会有人说,我们的实力目前还不足以和人家硬碰硬,但,有没有这个实力是一回事,摆不摆这个架势是另一回事。
这可不是说,我们非要用武力来解决问题不可,而只是要表明,我们已经拥有了更多谈判的筹码,国际法也该到了考虑一下我们利益的时候了。在国际外交场合,许多真实的意图不是通过语言而是通过行动来表达的。有学者抱怨中国政府在应对南海仲裁问题上的外交辞令呆板僵硬,但他们显然忘记了古人所说的“藏巧于拙,用晦而明”。大国重雄心而轻巧言。菲律宾倒是巧舌如簧,可除此之外它还能做什么?
全世界都知道中国加入《公约》时所做的保留意味着什么,在涉及海洋划界和领土争端时不接受任何国际司法和仲裁管辖,中方这一立场自始至终坚定明确。菲律宾利用《公约》的模糊性而精心伪装其实质诉求的做法,是一种明显的机会主义行为。菲方之所以如此投机,是因为它料定中方绝无出庭的可能。这应算是一种“蚊蝇攻击法”——我可以咬你,但你没办法咬我。
中国不参与,和胜诉与否没什么关系。纵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胜诉,照样不能参与。从菲律宾方面想一想,这个问题就更清楚了。如果它能把中国拉上国际仲裁法庭,能和中国平起平坐地辩论交锋,那得是多大的荣耀啊!相当于一个侏儒硬是把泰森拉上了擂台,赢了是赢,输了也是赢。真个是“胜故欣然败亦喜”。
设想一下,如果其他国家面对同样或类似情形会作何选择?
——欧洲国家会愿意参与,因为现行国际海洋法是欧洲搞出来,作为游戏规则的受益者,自然也有激励成为游戏规则的维护者。
——美国可以参也可以不参与,参与的理由自不必说,它是国际秩序的主导者,带头维护秩序显得很负责任,也可以不必计较一时一地的得失。另外,美国拥有霸权,早已耍足了威风,参与仲裁反而显得平易近人,这也算是一种好名声。美国不参与也在意料之中,一方面出于对欧洲的提防,避免让欧洲对自己指手画脚;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做个政治秀,暗示某些游戏规则其实对自己很不利,搞出个很委屈的样子还有利于塑造其“温和霸权”的形象。但最重要的是,基于其自身的强大实力,美国无论怎样选择,都不难从容应对随时止损,人家手中的牌多得很。
——至于广大亚非拉小伙伴们,则由于实力不济,除了参与多半别无选择,参与仲裁或可争取点利益,不参与则很可能四大皆空。
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是万万不可参与的。没错,就是中国和俄罗斯。但这和两国家的品性无关,而是由地位和实力确定的。两国都有能力挑战某些国际法规则,即使遭到谴责或制裁,也不太要紧,挺过一段时间就不了了之。一旦涉及领土纠纷,必须由自己来牢牢把握底线,无法接受由冲裁法庭来裁断是非。这不仅是个利益问题,也是个面子问题。相比赞美,这两个国家更需要敬畏。当然,两国都还没有足够强大到可以通过参与仲裁来搞个“亲民秀”的地步。处在中俄的位置上,强摆“亲民范儿”,要么被视为服软,要么被视为“装X”(我实在不想用这个词,但也实在找不到更确切的词),喝彩的背后是人家发自内心的鄙视和嘲讽。
实际上,处在老二、老三的位置,无论你表现有多好,都免不了被群起而攻,这是地缘政治的逻辑使然。大国崛起,能避免炮火就已属万幸,若还想躲开口水,就基本是奢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