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约谈河北书记、省长 首启环保督察有何不同?
“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治理持续恶化的地方,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绝不能顾及情面,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1月4日,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在进入河北展开工作的动员大会上,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作上述表态。
1月4日上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工作动员会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周建、副组长翟青出席会议,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作动员讲话,省长张庆伟主持会议。
继中央巡视组之后,这次中央又推出中央环保督察组,2015年12月31日首次启动环保督察试点工作,第一个试点省份选择河北省。在4日首次动员会上,督察组说,环境保护督察的对象,主要是省级党委和政府,并下沉至3-5个地市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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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入河北展开工作动员会现场,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发表讲话。
据央视新闻报道,2016年新年伊始,河北省领导班子过得并不轻松,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张庆伟均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约谈。
据悉,中央环保督察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前任和现任的环保部副部长担任,成员有环保部、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人员组成。
当天的督察组工作集中在收集相关线索,对省委书记、省长等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个别谈话,对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相关的走访、咨询。
据央视新闻联播此前报道,与以往环保机构督察企业不同,新成立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主要督察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情况,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责任追究等。
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张庆伟等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个别谈话。
对河北的环保现场督察 为期一个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时间为1个月左右,到2月4号结束。主要督察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情况,以及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早8:00-晚8:00 受理举报电话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11;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邮政115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中央督察组希望地方政府做好督察配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翟青说,督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在向督察组汇报和座谈、谈话时,要本着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情况,不回避、不夸张、不误导。督察组要求调阅相关资料文件时,要全面、真实并及时提供。
四原则:边督察 边移交 边整改 边督办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翟青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边督办的原则,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推动被督察地区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希望移交移送的有关问题,各相关方面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督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督察组不擅自表态和处置,将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督察结果将向中央组织部和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移送。
地方政府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
而在整改落实方面,河北省委和省政府应根据督察组反馈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周建: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对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重要情况向国务院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将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河北省委书记:全面落实督察工作
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在今天的动员会上表示,凡是督察组部署的工作,必须全面落实,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绝不能心慈手软。
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质量持续恶化的地方,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绝不能顾忌情面,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烂用职权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2015年选择若干省份先行试点,摸索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自2016年起,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督察一遍。
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有哪些威慑力?与之前的监督检查工作又有什么不同?
问题一:为什么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推动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翟青: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成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短板。
翟青说,督察工作就是要抓住地方党委和政府这一关键少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推动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问题二:督察组对哪些内容进行督察?
对突出环境问题等进行督察
除了督察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之外,督察组还要对各地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督察,包括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环境问题,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等,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情况。
问题三:环保督察与之前环保监督检查有何不同?
“督察”比“督查”权威性强
一是督察对象层级高。将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为环境保护督察的主要对象;
二是督察权威性强。由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领导同志带队,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名义开展工作,提高督察的权威性;
三是重在督促建立长效机制。督察主要目的不是查办具体案件,而是督促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快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问题四:督察工作如何明确责任?
首次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去年7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首次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是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环境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承担环境保护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
“一岗双责”通俗来说是指,领导干部既要承担本岗位职责,又要履行与其岗位工作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问题五:督察结果如何使用?
督察结果移交 供考核干部时参考
一是将督察结果移交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供各有关部门在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任免、责任追究、中央资金安排时充分运用。
二是督察结果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加强督办。问题突出的地区,要严厉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短评:从“查”到“察”的思路之变
2016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首次亮相。从督查到督察,一个是检查的查,一个是警察的察。前者主要检查生产者,后者重点警示管理者。一个字的改变,背后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环境治理的大逻辑:转变发展方式,前提是转变治理思路,中央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要实现,让生态与经济同处五位一体的要求要落实,环境责任就必须精准定位。给地方党政领导戴上生态紧箍咒,让环境问题与政绩挂钩,让地方规划不敢再任性,让粗放式发展彻底退出,这样的转型才是绿水青山的根本保障。
(观察者网综合央视新闻、澎湃新闻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