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15号嫌犯陈祎娟从英国回国投案自首
继“红通”4号嫌犯回国自首后,又一名嫌犯投案自首。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6年1月1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中国检察、公安、外交等部门及湖南省追逃办密切协作,成功规劝潜逃英国的犯罪嫌疑人陈祎娟回国投案自首。
陈祎娟
陈祎娟,女,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公司湖南分公司综合部员工,涉嫌洗钱犯罪,2013年4月逃往英国,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7810∕12-2013。
2015年,我国开展“天网”行动,曝光“百名红通人员”后,在中央追逃办和湖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指挥下,湖南省追逃办将陈祎娟案件作为重点督办案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力突破。湖南省检察机关专门成立追逃专案组,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各项调查基础性工作。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陈祎娟最终选择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陈祎娟是湖南省在“天网”行动中追回的第1个,也是全国第20个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下一步,湖南省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部署,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坚决将外逃腐败分子缉拿归案。
据有关媒体此前报道,2015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对外公布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人士的红色通缉令,其中一名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公司湖南分公司原综合部员工陈祎娟,涉嫌的罪名是“洗钱”。但陈祎娟以区区一名综合部普通员工的身份,不负责具体项目运营,也不与大额资金打交道,利用自身权力寻租获得大笔非法收入的可能性不大。因此有分析称,背景神秘的陈祎娟如果不是自己有钱要洗,那就是为别人洗钱。这个人是谁?据当地媒体《三湘都市报》披露,陈祎娟的丈夫正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权明富。
红色通缉令介绍,陈祎娟是2013年4月出逃。4月底,权明富被带走调查。
2015年9月,由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权明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益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权明富被控涉案30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权明富利用2000年至2008年担任中移动湖南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2年担任中移动云南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审批移动代办点、SP移动数据业务接入、移动工程建设、移动手机和促销物资采购等方面为相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胞弟、妻妹、妹夫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受贿罪;权明富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达人民币1400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观察者网综合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三湘都市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