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装无人机如何打破美国市场垄断?
美世界政治评论网站18日发表文章称,中国已经成了武装无人机主要出口国,对美国在这一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形成挑战。中国目前主力出口无人机是中航工业的“翼龙”和航天科技集团的“彩虹”,这两种无人机在中东许多国家已经成为主力装备,尤其是在伊拉克已经执行了大量的反恐定点清除任务。
伊拉克空军装备的“彩虹4”无人机,图中这架无人机右侧机翼下携带一枚AR-1导弹,左侧则是50公斤激光制导炸弹
中国中央电视台视频中出现的彩虹4无人机挂载炸弹画面,可见这种无人机具备很强的执行各种打击任务的能力
该文章作者是新加坡拉惹勒南国际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理查德·A·比青格,文章称,“令人不安的是,中国突然之间成了武装无人机(又称作战无人机)的主要出口国。这之所以令人不安,不仅是因为出售无人机可能是赚钱的军火生意,有望在未来几十年里显著增长,从而对美国的出口构成挑战。而且,考虑到无人机的战斗力极强并日益成为不少战场所选择的的武器,武装无人机的扩散越来越令人担忧。”
作者称,中国出口无人机主要是中航工业集团成飞公司研制的“翼龙”无人机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研制的“彩虹”无人机。这其中“翼龙”无人机载荷较小,该机造价约100万美元,仅为美国“捕食者”无人机的四分之一。该机已经销售给埃及、阿联酋和沙特等国。而“彩虹-4”无人机载荷比“翼龙”大一些,已经出口到了伊拉克和埃及。
该文章还称中国正在研制更大型的“彩虹5”无人机,它的载荷达到1吨左右,比”彩虹-4”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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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最近公布的“彩虹4”无人机执行打击恐怖分子任务画面
而2013年首飞的“利剑”验证机则可能成为中国隐形无人战斗机家族的鼻祖。
观察者网军事评论员称,据外媒报道,中国目前出口的武装无人机已经形成从覆盖低端到高端的两大产品系列。其中,航天科技集团的“彩虹”无人机专攻出口市场。除了在伊拉克战场大显身手的“彩虹4”外,还有正在巴基斯坦、缅甸以及非洲多国大量参加军事行动的“彩虹3”无人机。而该机的生产线目前也已经出口到了巴基斯坦和缅甸,由于“彩虹3”是一种性能有限的短程无人机,其在作战中必然要出现相当的消耗(美国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战场使用无人机事故率比有人飞机高出几倍),因此对于购买这种相对廉价的作战无人机的国家,具备自行制造无人机的能力对于维持无人机队的作战能力十分重要。作为较为廉价的作战无人机,彩虹3无人机包括地面站和多架无人机在内的全系统成本可能仅相当于一架美国“捕食者”无人机的出售价格,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极强。
不过,“彩虹3”无人机毕竟还是太小,续航时间也短,对于经济实力较强的中东石油富国来说,需要更大型的无人机来执行更复杂的任务。于是“彩虹4”就应运而生,该机采用了功率更大的活塞发动机。不过该机重量也只是略大于美国“捕食者”,打击能力依然有限,一般携带50公斤制导炸弹和AR-1空地导弹来执行打击任务,与美国“收割者”无人机可以携带两枚250公斤激光制导炸弹和多枚“地狱火”导弹的配置相比,攻击能力只能说是差强人意。
而去年中国首飞成功的“彩虹5”则是一种更加大型的无人机,它的主要特点是进一步放大机体,动力方面则根据用户要求采用了大功率的活塞发动机,动力性能进一步增强的同时,价格远低于采用涡轮螺旋桨发动机的“收割者”。该机可携带1吨的有效载荷,可以使用有人驾驶战斗机携带的250公斤、500公斤炸弹,作战能力更强。
伊拉克空军参谋长视察“彩虹4”无人机
与“彩虹”系列相比,中航集团成飞公司开发的“翼龙”系列则主要满足解放军自用的要求,在2015年9月3日阅兵式上展示的“攻击一号”无人机就是解放军自用型“翼龙”无人机,该机尺寸小于“彩虹4号”,更强调侦察监视方面的使用需求,兼顾攻击任务。
成飞在2015年北京国际航展上散发了“翼龙2”无人机的相关资料,该机与美国“收割者”无人机一样采用了涡轮螺旋桨发动机,载弹量更大。未来一些国外经济实力较强的用户也可能采购。
另一方面,网络照片显示成飞2014年12月试飞了一款采用两台小型喷气发动机的无人机,其外形尺寸与“翼龙”相似,该机有较完善的隐身设计。根据珠海航展上送展的该机模型看,此型无人机也可以携带一定武装,载弹量可能也和“翼龙”类似,比“翼龙2”小。这种无人机可能是根据国内自用要求研制的侧重生存能力的察打一体无人机,此外由于装备喷气式发动机,其飞行速度较高,因此可以使用螺旋桨无人机所难以使用的合成孔径雷达等装备用于扫描地面目标,未来也可能用于出口。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大规模实战使用武装无人机的国家,但是由于政策方面的考虑, 美国对于自己的“捕食者”和“收割者”这样的大型武装无人机一直采取高价惜售的态度,很少出口。在中国无人机大举进军中东市场后,美国开始改变这方面的政策,但是美国无人机的价格远远高于中国无人机,而两者性能并无本质区别,因此中国事实上成为了国际上最主要的武装无人机出口卖家。而国际上另一个重要军火卖家俄罗斯至今未能开发出类似“捕食者”、“收割者”这样的无人机。目前只有以色列、意大利等国也有出口类似中美两国的武装无人机的能力,但他们的无人机价格也高于中国的“彩虹3”等型廉价无人机。
彩虹3无人机由于相对简单,而购买它的用户往往也不具备很高的技术水平,所以难免出问题,如果没有可靠的外购渠道或者本国生产的能力,无法保证机队的连续作战使用。图为坠毁的一架尼日利亚空军的CH-3无人机
除了前面提到的“彩虹”、“翼龙”外,中国还有一些更加廉价的武装无人机可以对外提供,据2014年航天科技集团还在珠海航展上展示了“天雷2号”轻型空地导弹,这种导弹可以用ASN-206等轻型无人机携带使用,使之具备一定的作战能力,不过这样的配置可能过于简单,因此迄今尚未见到出口成功的消息。但对于解放军自身来说,由于目前ASN-206、209一类的轻型侦察无人机已经是全军各集团军都有装备的制式装备,使之具备一定的打击能力也是有相当价值的,在战场上可以用来打击诸如临时发现的敌军指挥车、弹药补给车辆等脆弱的高价值目标。
除了上面提到的几种无人机,中国目前还有数十家企业正在研制各种无人机,它们根据用户的不同要求,具备各自不同的特点,如为了降低燃油成本研制的柴油发动机无人机等。
2014年12月试飞的喷气式无人机
无人机在许多国家受到青睐,不光是因为具备强大的作战能力,更重要的是可以显著降低空军作战行动的成本,尤其是人员成本。无人机操作员虽然也需要接受严格的训练,但相比起喷气式战斗机飞行员“身价超过等体重黄金”相比,依然是很廉价的。以伊拉克空军为例,在购买中国“彩虹4”无人机之前,他们不得不购买一批美国“塞斯纳”轻型运动飞机,在上面安装“地狱火”导弹发射装置和侦察转塔,来执行打击IS武装的任务。这样的“作战飞机”实际的效能可能还不如无人机,且需要让飞行员冒着被敌方轻型防空武器击落的危险。正是由于这些多方面的原因,中国的无人机在世界市场上“一枝独秀”也是完全不出意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