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投行行长金立群:中国无意在亚投行行使否决权
亚投行行长金立群近日表示,尽管经济体量使得中国成为亚投行的最大股东,但中国无意在亚投行行使否决权。
据中国日报1月27日报道,金立群是在上周瑞士达沃斯论坛期间作出这一表态的,他说:“仍然有许多国家在等候加入,随着新成员加入,中国的投票权比例将逐步降低。亚投行不会增加特别多数投票权来维持中国的否决权。”
亚投行行长金立群在达沃斯论坛上
亚投行股权结构是根据GDP规模来分配的,域内、域外的认缴额比例是75∶25,中国在所有成员国当中,经济体量是最大的,所以中国成为了第一大股东。
去年6月29日公布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显示,中方在亚投行认缴额为297.804亿美元,占比30.34%,中方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06%,也是现阶段投票权占比最高的国家。紧随其后的印度和俄罗斯的投票权分别为7.5%和5.92%。
而亚投行理事会采用简单多数、特别多数和超级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简单多数指投票权的半数以上;特别多数指理事人数占理事总人数半数以上、且所代表投票权不低于成员总投票权一半的多数通过;超级多数指理事人数占理事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且所代表投票权不低于成员总投票权四分之三的多数通过。
除有明确规定外,理事会讨论的所有事项,均应由所投投票权的简单多数决定。选举行长、增加资本金、修改协定、下调域内出资比例等重大事项均需要以超级多数批准,吸收新成员则采用特别多数原则批准。此外,董事会讨论的所有问题,均应由所投投票权的简单多数决定。其中,董事会制定主要业务和财务政策、向行长下放政策及项目决定权需不低于总投票权的四分之三多数批准。
所以在涉及重大事项时,如果中国不同意将不能通过,使得中国实际暂时拥有了一票否决的权力。
金立群指出,这和一些旧有的国际性机构形成了重大对比,如世界银行——美国一直通过修改协议章程一直保持着自己的否决权。而中国无意在未来增加“特别多数”(special majority)来保持自己的否决权。
“当中国提出设立亚投行时,许多国家提出疑虑和关切,但现在亚投行已经被许多国家所接受”他这样表示。
现存的几大国际金融机构,创始大国都拥有一票否决权。例如世界银行规定,任何重要决议必须要有85%的同意票才能通过,美国的投票权仍为15.85%,具有一票否决权;IMF重大改革事项则需要85%以上的支持率才能通过,而美国占有超过15%的投票权,即美国具有一票否决权;亚洲开发银行则是日本和美国都拥有一票否决权,它们分别以12.78%的投票权同时位列第一大出资国。
事实上,这并不是金立群第一次作出类似表述,在去年年初的举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5年会上,金立群也曾表示,未来随着更多国家的参与亚投行,中国会单方面稀释自己的股份。他当时说:“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将遵守国际通行准则,不会以老大自居,而是平等待人,有事好商量。尽量以达成一致的方式决策,而不是靠投票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