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汉族干部每年须掌握十句维语 年底考核
2016年,是首个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年”。据中新网4月14日,记者探访乌鲁木齐市平顶山管委会,了解了汉族干部学习维语的情况。不久前,乌鲁木齐市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明确了汉族干部每人每年最少要掌握十句维吾尔语,这将作为一项硬性要求,年底时要进行考核。
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
除了日常工作场所,乌鲁木齐市平顶山管委会汇南社区目前还是汉族干部学习维语的课堂。在社区工作人员巴格拉·阿斯哈儿的带领下,十多名工作人员正在学习维吾尔语日常用语。
乌鲁木齐市汇南社区工作人员李浩鹏认为,在多民族地区,设置考核对于工作和生活非常有必要。他坦言,所学语言很快就在工作中用到,拉近了彼此的陌生感。
担任“老师”的阿斯哈儿,在给社区同事教了一段时间维吾尔语后感受很大:“因为我教的人家已经用上了,他已经学到了,所以我心里特别高兴,有时候还特别激动。”同事们已将她所教的基础语言运用到工作中,这让她有一种幸福感。
巴格拉·阿斯哈儿正在对汉族干部进行维语教学
汉族干部每天利用中午30分钟的时间进行双语学习,每周还有一次测试,学习维吾尔语已成为社区工作人员每天的必修课,同事们之间还多了一个交流的话题。“因为社区最基层的工作是入户,在入户的过程中遇到少数民族同志,双语作为一种平台的交流,可以促进维稳工作和群众服务工作,在里面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该社区书记马晓婷说。
新疆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历史无数次证明,没有各民族的团结,就没有和谐稳定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
习近平与新疆人大代表握手
根据《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意见》,社会管理服务部门特别是医院、银行、车站等窗口单位工作人员都要学习和使用双语,为民众做好服务。
据天山网此前报道,乌鲁木齐已开展“学双语、用双语”系列活动,通过委托高等院校干部中长期双语培训班、在各级党校举办基层干部短期双语强化班等方式,提高干部使用双语的能力。这些活动,也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除了要求汉族干部学习维语,“民族团结进步年”中,还提出完善流动人口管理(5月1日起不再使用便民服务卡)、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保护喀什高台民居、保护各民族(如维吾尔“木卡姆”等)文化遗产、加强中医民族医药继承创新等等。
从1983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每年5月定为“民族团结教育月”。经过33年的积淀,“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发挥了巨大的引领示范作用,已成为新疆精神的一个重要载体。把“民族团结教育月”升格为“民族团结进步年”。
虽然只是三字之别,却具有更深刻、长远的意义。率先在全国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既是对之前“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所取得成绩的肯定,又是对今后民族团结载体和方式的不断创新。
观察者网综合中新网、天山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