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鸡加入钢材、橡胶、多晶硅的世界反倾销、反补贴大混战
在中国加入WTO将满15周年,即将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前夕,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反补贴贸易战如火如荼。这次,前线上走来了美国肉鸡。
据新华社5月10日报道,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0日宣布,就中国对进口美国鸡肉的现行反倾销限制,向世贸组织提出控诉。这是美国第12次向世贸组织投诉中国。目前,中国的钢材、橡胶等工业产品也面临各方的双反调查和税收,而中国也在多晶硅、橡胶、包装纸袋等产品上作出反击。今年12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将满15周年,届时应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美国和欧洲对此的反对日益强烈,因为如果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那么其他主要经济体将更加难于提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在这最后的几个月,一场针对中国的贸易混战已然爆发。
前线上的美国肉鸡
美国:已经第12次向世贸组织投诉中国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当天发表声明说,美方认为中方在调查程序的透明度、计算美国白羽肉鸡厂商的生产成本、裁定从美国进口的白羽肉鸡产品损害中国国内产业等方面违反了世贸规则,因此提出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就中方对美国鸡肉的现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进行磋商。
美国贸易谈判代表迈克尔·弗罗曼还称,现任美国政府已经第12次向世贸组织对中国的行动提出投诉,他还表示,至少和现在一样强硬的手段还会被保留并使用下去。
中方:表示遗憾,该咋咋办
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10日回应说,中方尊重世贸组织裁决,已经以符合世贸规则的方式完成了本案执行工作。中方对美国就中国白羽肉鸡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DS427)的执行措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提出磋商请求表示遗憾,将根据世贸争端解决程序予以处理。
此前,为执行世贸组织关于美国诉中国白羽肉鸡双反措施案的裁决,中国商务部2013年12月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所适用的双反措施进行再调查,并于2014年7月作出再调查裁定,在中美双方商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了执行工作。自2010年8月30日和9月27日起,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分别征收最高达30.3%的反补贴税和最高达105.4%的反倾销税。2011年9月20日,美方将中国前述双反措施诉至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
2013年8月,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中美白羽肉鸡双反争端案的专家组报告,中国商务部随后依照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该报告的裁决与建议对该案进行再调查。2014年7月,中国商务部发布再调查裁定公告,认定进口美国的这类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并决定将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分别调整为46.6%-73.8%与4.1%-4.2%。
欧盟今年对中国钢铁反倾销势头凶猛
1月,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螺纹钢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月,对中国冷轧板卷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另外还宣布启动厚板、热卷和无缝管的反倾销立案调查。
而且欧盟正计划提高中国螺纹钢的最终反倾销税率,可能为18.4%-22.5%,大大高于已经开征的临时反倾销税,同时还在考虑是否追溯反倾销税。
美国仍是大Boss
除在肉鸡上反击中国外,美国作为世界贸易战线上的Boss,在其他产品上也毫不含糊。
4月8日,美国ArcelorMittal USA等3家钢铁企业向美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对进口自中国的碳钢与合金钢定尺板(简称CTL板)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4月20日,美国对华充气非公路用轮胎轮胎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认定2家企业存在倾销。
4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巴西、中国等国的碳合金钢定尺板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同时对原产于巴西、中国和韩国的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
5月6日,美国商务部上调对15家中国公司PET树脂反补贴税率。
乱入的印度
4月21日,印度商工部公告,对中国氧化钡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96.94~144.82美元/公吨。
4月26日,印度商工部对聚氯乙烯糊树脂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作出终裁,建议继续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泰国和欧盟的聚氯乙烯糊树脂征收反倾销税,中国产品的征税额为88美元/吨。此前,印度汽车轮胎制造商协会曾表示,中国廉价轮胎的冲击和倾销,使印度轮胎制造业面临致命挑战,并陷入生存困境。
4月26日,印度商工部公告,对中国pvc树脂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作出终裁,建议继续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泰国和欧盟的聚氯乙烯糊树脂征收反倾销税,中国产品的征税额为88美元/吨。
5月3日,印度商工部公告,对自中国进口的阿莫西林发起反倾销调查。
资料图: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
“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需要****世贸组织其他成员的背书”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4月7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需要世贸组织其他成员的背书。
沈丹阳是在回应关于美国和欧盟可能在2016年12月后仍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时,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说,“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问题是两个概念。《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是关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价格的做法应当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在此之后世贸成员不能继续对中国出口产品使用“替代国”做法。这是世贸成员必须遵守的条约义务。无论美欧等成员是否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都必须如期履行第15条义务、弃用“替代国”做法。
沈丹阳强调,中方坚决反对任何曲解、拖延该条款执行的行为,敦促美欧等成员尽快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如期弃用“替代国”做法,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避免贸易争端,推动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