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江苏行”服务“一带一路”
原标题:“涉外仲裁江苏行”服务“一带一路”
本报讯(记者 孙劲松)一项调查显示,90%的人认为国际仲裁是解决跨国纠纷的最好途径。为帮助江苏律师了解熟悉国际仲裁,提升服务“一带一路”的能力和水平,4月25日,江苏省律师协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在南京联合举办“涉外仲裁江苏行:了解、管控国际仲裁程序”研讨会。
“江苏企业走出去,法律服务必须先行。”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律师表示,今年,江苏律协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防控企业法律风险,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
研讨会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郑若骅女士、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刘京先生、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马屹博士、江苏省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主任陈发云律师等分别作了主题演讲。
“涉外与仲裁密不可分。”江苏律师协会副会长宋政平律师介绍,所谓仲裁是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基础的争议解决方式,即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庭,由仲裁庭作出终局的有约束力的裁决。相比诉讼,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国际性、经济性等优势。由于认知和历史等原因,中国企业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往往重诉讼轻仲裁。当前,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企业不断地走出去以后,仲裁跨国执行的便捷性优势更加明显。同时,随着中国裁判文书公开上网范围的扩大,仲裁的保密性优势也更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