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10村被授省级“诚信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计生协发出《关于表彰2016年省诚信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咸阳市秦都区双照办小寨村、乾县峰阳镇薛家村、三原县城关街办大李村、彬县太峪镇南庄村、长武县枣园镇牛王村、渭城区渭城办冶家台村、永寿县监军街办等驾坡村、泾阳三渠镇夏村、淳化十里塬镇庄子村、武功县长宁岗子村等10个村被授予省级“诚信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
今年以来,咸阳市积极开展创建“诚信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工作,对所创建的示范村进一步调整健全村两委会班子,落实各项制度,开展计生事务公开,兑现奖励扶助政策,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按照法律法规及现行生育政策,重新修订、规范《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积极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把基层群众自治与开展其他民生项目相结合,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强化“村为主”的管理方式,使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全年共创建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114个,其中省级10个、市级39个、县级65个,有力推动了基层计生民主化进程。(焦秋玲)
编辑: 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