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松桃通报3起违反规定公款报销个人消费等案例
央广网贵阳12月27日消息(记者陈屹)12月27日,贵州省松桃自治县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案例中主要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公款报销个人消费等问题。
三起案例包括:1、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松桃县原木树乡计生办先后4次违规发放干部职工津补贴共51300元,时任原木树乡党委委员、分管副乡长龙正辉领得4500元。今年9月,龙正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缴违纪款;2、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期间,松桃县普觉镇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唐智飞公款报销个人消费和普觉镇计生办违规发放绩效奖金问题。唐智飞因个人需要先后两次购买价值共1000元的两条香烟,并在镇计生办列支报销。另有经唐智飞同意,普觉镇计生办违规发放干部职工绩效奖金共20610元,唐智飞领得4190元。2016年12月,唐智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缴违纪款;3、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石梁乡计生办原主任龙先勇先后19次将个人产生的车辆加油费用共4465元,在乡计生办列支报销。2016年11月,龙先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缴违纪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