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人大聘法律顾问
为提高人大依法履职的水平,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设立法律顾问制度,把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一道必经工作程序固定下来。
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4名政治素质过硬、职业素养良好、在擅长的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知名度的律师担任区人大常委会的法律顾问,向4名律师正式颁发聘书,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律师的工作职责,并逐步规范对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和工作保障。
该制度实施两年来,法律顾问列席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会议13次,在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后,从法律的视角,补充提出了48条具体意见和建议。比如,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报告时,他们建议“充分尊重检察机关办案独立性”、“从新媒体中发现有价值的监督线索”;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时,他们建议“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提高当庭审判率”、“进一步加大裁判文书的公开力度”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弥补了委员中缺乏法律专业人员的短板,是提高区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法定职能工作水平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提升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