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奖章被盗”的双重解读
孙玉安系安徽阜阳市美容保健公司退休职工。这位今年80岁的“固执”老人常给人带去欢笑,花了大半辈子的时间,为残疾病人、五保户等服务对象义务理发,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劳模等荣誉称号。26日中午,他外出给人理发,回家后发现家里被人翻得乱七八糟,4枚珍贵的奖章都不见了。看着空荡荡的奖章盒,老人只能一次次抹眼泪。(12月29日《新安晚报》)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见惯了因家中被盗而牵出贪腐官员的经济大案,此次小偷的“光顾”却让一位默默奉献的全国劳模一夜间成为家喻户晓的“网络红人”。人们艳羡孙玉安老人视劳模奖章为“命根子”的精神境界,憎恨入室窃贼偷走老人信仰支柱的无德无良。可见,围观“劳模奖章被盗”一案,可以从两个方面予以解读。
一是信仰力量弥足珍贵。孙玉安老人倾其大半生为残疾病人、五保老人义务理发,不图经济回报。老人用持之以恒的无私奉献换来的每一枚劳模奖章,都是他辛勤付出的劳动结晶,寄寓着人民的赞誉与政府的褒奖,也成为其矢志不渝、无怨无悔坚守的精神激励和人生骄傲。这种视公益服务为快乐、视社会肯定为满足的价值观与荣誉感,无疑会让那些满腹私欲、鲜廉寡耻、不思奉献的功利之人相形见绌。社会发展进步、实现民族振兴,需要这种执著信仰和精神境界。
二是盗窃奖章的罪责不容小视。别把不偷钱财偷奖章不当回事,无论窃贼出于何种目的,以非法手段窃取他人财物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据刑法,盗窃他人财物涉嫌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入室盗窃作为情节严重的盗窃行为,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纪念品、奖章等往往寄托了当事人的诸多感情,特定纪念物的损毁势必会对拥有者的心理造成极大伤害。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指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物品所有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维基础。老人希望偷走奖章的人读懂换位思考之意,尽早归还奖章,其包容大度同样令人景仰。(张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