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平:没签托管协议 自称家人的韩女士说法与其相左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马晓晴 实习生 杨雪) 近日,网上有文章称慈善家李春平患阿尔茨海默症,且财产被人转移。昨天(30日)《法制晚报》记者联系到文章作者——自称是李春平家人的韩女士。她表示李春平已签署资产托管协议,她已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春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李春平本人否认资产托管协议上的名字是他所签。
家人讲述 已经申请宣告李春平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韩女士告诉记者,2016年春节前她就发现李春平变得脾气暴躁。她提到李春平的母亲与四妹均是患阿尔茨海默症去世的,所以她协同李春平的两个妹妹,带李春平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他患有额颞叶痴呆和阿尔茨海默症。
关于李春平被人带走,在老年公寓被灌安眠药,后来又被解救等说法,韩女士作了回应。她回忆说,9月9日上午,李春平的妹妹让医院护士将李春平从会馆带到医院做检查,之后便将李春平送到了某老年公寓,使其病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她否认李春平每天被灌安眠药的说法,怀疑是有人教唆李春平这样说的。
韩女士称,10月25日凌晨,二十多人将李春平从老年公寓带走,她获悉后报警,在一处公寓找到了李春平。韩女士说,李春平告诉她,这天他签了很多合同,但不记得具体内容,只记得文件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是“认可林某”。随后韩女士将李春平带回老年公寓。
12月15日,韩女士收到一份律师函,称李春平的房产已被用于担保借款2.5亿元,目前正在被追索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韩女士怀疑李春平资产落入他人之手。为确保安全,她打算将李春平所有房产证挂失,因此向李春平秘书索要李春平的护照及一本证明书。
韩女士称,12月16日,李春平的工作人员来到朝阳区房管局,给她送来相关证件,随后将李春平带回会馆。当天韩女士未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此后她再没见过李春平。韩女士表示,她是受李春平的两个妹妹委托处理这些事。在瑞典定居的李春平的两个妹妹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
韩女士告诉记者,她已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宣告李春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朝阳法院已经同意与李春平的两个妹妹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审理”。
李春平全部房产已被托管
韩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两份证明,一份是《资产托管经营协议书》,并称上面的名字是李春平所签;另一份是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函。
协议书显示,李春平已将在北京的全部房产、其他物业以及他在中国大陆拥有所有权的动产,均托管给中科联合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托管期为20年。在托管期内,李春平每年可获得7000万元的经营收入,中科集团有权对李春平的房产、物业进行抵押融资。
律师函显示,李春平的一部分房产已经作为某公司贷款的抵押物,向一家借款机构借款2.5亿元。由于该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利息,作为担保人的李春平目前正在被追索本金利息和赔偿金。
记者致电中科集团法人代表林某,但一直无人接听。联系发律师函的万律师,其工作人员称稍后会进行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
记者求证 李春平否认签署托管协议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李春平所住会馆,拿着韩女士提供的《资产托管经营协议书》给他看,他称上面的名字不是他本人所签。但此前李春平还对媒体说,该协议书确实是他签的。工作人员见记者拿协议书给李春平看,立刻上前制止说:“我们的律师不让他接受采访”。
听说协议书是韩女士提供的,且对方是受李春平两个妹妹委托处理此事,工作人员说:“他两个妹妹是他的监护人吗?李先生出了这么大的事,他的两个妹妹都没有回来。”李春平也在一旁说,他最近确实没见过两个妹妹。
对此,李春平的大妹妹回应记者称,今年她和小妹已回国两次,“我们三个人(包括韩女士)一起照顾我哥哥,联系了养老院。”
律师解读 可以申请撤销托管协议
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薛晓波律师表示,李春平本人及其家属可以申请撤销托管协议,如认为其房产被非法进行托管,可持护照等有效证件对房产证进行挂失;如果在托管期间,签署了时间不符的文件,可以申请核对同一时期笔迹;若家人怀疑李春平被非法拘禁,可以报案。
薛晓波律师表示,老年痴呆分为轻度与重度,患重度痴呆也并不一定就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间歇性发病,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根据李春平目前的状况,他认为申请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难度,具体要看法院及指定医院如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