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将“切换”社保缴纳渠道
记者程昭华通讯员易晨冉
本报讯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对于一些省属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又该如何“转轨”缴纳呢?昨日上午,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召开社会保险费征收政策宣讲大会,详细解读了此类单位社保缴纳细节。
据了解,未来由省直属分局负责征收的缴费人,为省属2500余户企业以及430余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中部分企业或单位在2017年1月1日后,社保缴纳程序将与过去有所不同。
“目前2500余户企业以及430余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数据已经迁移完毕,2017年1月1日后可正式启动征收流程。”该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交接后,已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网上申报或服务厅申报,而对于2017年1月1日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30日内,可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