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排查细辛脑库存和使用情况 建立预警机制
首席记者刘广超
本报漯河讯12月29日,本报AⅠ·08版以《1岁半男童输完液浑身起疙瘩》为题,报道了漯河市郾城区中医院为一幼童违禁注射“细辛脑”药品的事件。报道发出后,漯河市卫计委高度重视,见报当日就开会要求各单位紧急排查“细辛脑”库存和使用情况,组织临床医师学习药品使用说明,药剂人员关注安全信息,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连下三个文件全市展开整顿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本报报道后的短短2天内,漯河市卫计委不仅召开了两次会议,还连续下发了《关于排查“细辛脑注射液”使用情况的通知》、《关于对郾城区中医院不当使用“细辛脑注射液”致患儿过敏事件的通报》、《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市展开了一场排查整顿大行动。
根据漯河市卫计委要求,全市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必须“以病人为中心”迅速排查隐患。各级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医疗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务、护理、药剂等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重点加强对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妇产科、儿科、急诊科、药房等重点部门、重点科室的安全检查以及对疑难病例和危重患者的巡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无条件整改。
“通过此事件,我们强调健全和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医患沟通评价制度,落实首诉负责制,确保投诉管理渠道畅通,发生医疗事故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卫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漯河市卫计委负责人表示。
扣发医生奖金科室评先取消
昨日,漯河市郾城区中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大河报报道后,院长召集药剂科、医务科、儿科等负责人进行调查分析,责成管理部门采取规范管理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据介绍,该院主管院领导、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多次看望并慰问患儿及家属并向家属道歉,愿意免除患儿所有治疗费用,目前患儿皮疹消退,无其他明确不适已出院。
“患儿家长的误工费、到其他医院治疗等相关费用,我们愿意全部承担。”郾城区中医院负责人表示:“我们愿出具书面担责书,如果因此次过敏反应造成的其他损害,愿承担责任。”
“对儿科主任及相关医生提出严厉批评,扣发三个月奖金,取消科室年终评先资格,在全院开展医疗安全大排查,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事情发生。”郾城区中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愿意与病人家属再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