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祸!郑州一男子从高楼坠落,砸死楼下停车司机!
今天(9月19日)上午10点多中州大道东风路非常国际,一男子从20层楼上坠落,砸到了楼下一辆汽车上。*汽车内的司机被砸晕,经过医生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坠楼男子目前仍在医院抢救,具体情况在进一步核查中。
9月19日上午10点多,市民黄先生反映,中州大道东风路非常国际楼顶施工人人员刚刚从楼上 掉下来,砸到一辆车上,车里的司机也被砸死了,警察和急救车已到现场。
上午10点50分,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拉脚手架的*面包车车顶凹进车身,驾驶室严重挤压变形。*车旁几名120急救人员正在对一男子进行急救,伤者周围是哭得泣不成声的家属。
来自省职工医院的急救人员介绍说,受伤男子是面包车司机,当时有人从大楼上跳下来砸中车辆,导致面包车司机颈椎断裂,经过一小时抢救但无力回天。
死者朋友周先生说,死者姓孙,濮阳人,40多岁,车刚往楼下一停,手还握着手刹,准备卸车上的脚手架,就出事了。
现场有人说跳楼男子是从顶楼跳下,也有人说是25层掉下。有人称是自杀,也有人称是施工操作不当坠楼。关于事故的原因,警方正在进一步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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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跳楼砸死他人自己被救,律师称坠楼者应担刑责
2014年,广州市荔湾广场发生坠楼事件,年约60岁的坠楼男子砸到另一名路过男子。最终被砸男子不治身亡。据了解,被砸男子是51岁的广州人陈叔。现在陈叔妻女悲痛万分,却没有任何方面给予一个说法。
不过有律师指出,坠楼者在刑事上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还应承担民事责任;事发商场应在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对于郑州今天发生的这起坠楼事件,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张政伟律师认为,根据报道的细节分析,死者朋友周先生说,死者*车刚往楼下一停,手还握着手刹,准备卸车上的脚手架,就出事了。*其准备卸车上的脚手架,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身亡,属于工伤事故,将获得工伤死亡的相关赔偿和抚恤,如果是他人雇佣,雇主也要承担相应补偿责任。但是作为坠楼者,如果经抢救生还,其作为侵权人要为被砸死的司机承担侵权责任,承担相应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费用,如果侵权人同样身亡,其近亲属在侵权人遗产限额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真是应了那句
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到来,
点亮下方,
愿逝者安息,天堂没有意外!
也希望坠楼男子早日醒来,
还事故一个真相!
编辑:黄慧
来源:河南法制报综合大河客户端、郑州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