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公共文化服务别沦为“桌上的花瓶”
“让公共文化服务真正姓‘公’”系列评论之三
徐 可
提起你熟悉的业余文化活动,首先想到的是啥?是每天在广场上定时“嗨”起来的广场舞,还是社区里种类繁多的兴趣班?抑或是图书馆里的免费借阅,博物馆里那些声情并茂的故事讲述?仔细想想,应该还有更多。
老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在不断丰富,但有些现象却不得不引起注意:与各地火爆的收费兴趣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免费的公益型文化娱乐场所却显得有些门庭冷落,上座率欠佳、利用率偏低,甚至一些诸如绘画、象棋、歌舞等本应很具吸引力的文体活动项目亦是如此。明明有现成的、可无偿享用的文化大餐在那儿,老百姓到底为啥宁可花钱去培养兴趣?
公共文化服务与老百姓需求的错位及脱节,是其无法真正服务公众的主要原因之一。仔细观察便不难发现,一些新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远离居民住宅区、远离人群聚集区,对于这些设施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老百姓普遍反映是兴趣不大,甚至不知有“它”。而且,随着社会文化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无论是传统文化中的琴棋书画、舞刀弄剑,还是“嗨”遍全球的广场舞,又或是近年来风靡白领圈的业余话剧表演,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已不再满足于最原始的简单休闲娱乐,而是有了越来越高端化和专业化的需求。但一些地方却在公共文化服务上“重设施建设,轻管理利用”,鲜少注意到这些真实所需,仅是如完成任务一般建起公共文化设施、简单提供一些公共文化产品就了事。再加上一些公益性的公共文化设施也渐渐背离了公益的初衷,开始过度商业开发,过度从事商业收费、商业运作。
直接结果就是,公共文化服务面临着某种自娱自乐的尴尬。一方面,老百姓不知有何公益场馆和文化服务,组织方煞费苦心精心制作的“好戏”也时常乏人问津,造成大量公共文化资源浪费;另一方面,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和日益提高的文化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只能自己想办法去弥补缺失,比如选择自己周边那些性价比较高的收费兴趣班。
同时我们还注意到,目前的公共文化服务还存在着一些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在一些城市、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已颇具规模,百姓参与度和满意度也比较高。然而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很多文化服务站也沦为了“桌上的花瓶”,群众需要的内容文化站不提供,文化站提供的东西群众不爱看、用不着。一些特殊群体,如残障人士、农民工群体等,能契合他们心灵需求的文化服务也比较贫乏。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除了政府持续重视、统筹协调、加大投入、推动实现共建共享,还可以将更多社会力量调动起来。正如日前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所明确的:“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建、捐建或者与政府部门合作建设公共文化设施,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和管理”;“国家倡导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充分激发这些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发挥他们各自领域的特长优点,共同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当中去。比较让人欣喜的是,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自觉地加入到了这项工作中,让公共文化服务越来越专业化、多元化、大众化。
我们需要公共文化,公共文化的发展同样也离不开我们大家。让公共文化服务成为一项“人人能参与、人人想参与”的活动,真正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活起来、火起来,最终惠及我们每一个人,其实并不难。
露天电影在农村盛行的年代,电影放映主要靠行政收费和计划分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传统的电影放映模式被打破,而新的模式未能建立起来。在绝大多数农村,没有设施齐备、环境舒适、观影效果更佳的电影院,以致于2016年我们在媒体上还能看到“小汽车越来越普及,农村人也进城看电影”这样的报道。农民不是不爱看电影,而是想看电影看不着,为了看电影还得进趟城,如此麻烦,“不如在家看电视”。
国家鼓励并支持学校操场向公众开放,“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补助”。其实在普通人心里,学校操场一直就具有公益性、开放性,是人们选择进行体育锻炼的一个免费场所。不过,大学操场开放进行收费管理,其实也并无不可,毕竟开放的操场也有日常维护、管理等问题,但这个收费不应该“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