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犯罪文学题材还是很值得关注和玩一下的_风闻
阴山贵种-典午当涂2017-12-20 10:26
欧美各国的现代畅销书榜上都不乏犯罪文学题材的作品,但将这一类型系统化、理论化,并且能发展为一种蔚为大观的文学流派的,北欧是独一档。随着网络时代传播手段的多元化,北欧犯罪文学也以各种软件平台为载体被改编为电影、话剧和网络游戏。文学界、史学界和社会学界等各国人文科学的相关研究圈子,对这个发端于90年代初的现代文学流派已经做出了相关程度的研究。涉及到本文的主题,可以说这是对现实中北欧警察以及社会治安问题的艺术化的反映。
问题是,北欧60年代就有Maj Sjöwall 和Per Wahlöö这两位犯罪文学的开山祖(代表作:Den skrattande polisen 大笑的警察),但真正被圈内广泛认定为一种特殊流派,要追溯到更晚的90年代初,这正是思想上后个人主义、经济上新自由主义、政治上欧洲去中心化在北欧横行的时候,也恰恰是北欧犯罪数量开始显现激增态势的时候。
对比同类型的英美犯罪文学,来自北欧的犯罪“叙述范式”确实是独树一帜的。在数量众多的北欧犯罪文学作品中,警察的群体形象不再是单纯的国家机器中一环,更多地充当了“平民”与“罪犯”角色互换的媒介,于是,“警匪”对立而引发的善与恶等道德因素被大幅度弱化,作者把这一块“留白”给读者做进一步的社会伦理价值的评判,在Stieg Larsson的千禧年三部曲中,读者们可以发现警察、受害者、罪犯三者之间频繁地以隐喻的(metonymy)的方式互换角色,如果视角放在警察身上,很难说这一方在作品中还承担着“惩恶扬善”的社会教化功能。
警察在作品中不但被消解了社会伦理的担当,而且他们的“职业存在感”也被边缘化,取而代之的是崛起的民间调查团或者私家侦探,于是小说中窝囊废物的警察形象比比皆是。而且相比警方,民间侦探团更易于和检察官和法官做利益交换。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把北欧犯罪片和美国同类型的大片做一个对比。美国犯罪题材的艺术作品要么是能塑造责任心十足、敢打敢拼的所谓“现实”的英雄警察,要么是作者不满于现实的犯罪率上升和警察破案无能,不得不假托一种“超现实”形象的塑造作为替代品,比如超人、蝙蝠侠、蜘蛛侠等漫威主角作为一种“精神鸦片”风靡全球。但北欧犯罪文学走的是另一个路径,直接把犯罪过程的血腥残酷做一种白描(melodramatic narration),有一种近乎变态的反社会美学的戏剧效果,而且赤裸裸地展现犯罪调查结果的绝望无力感,绝不去试图填补一种大团圆结局麻痹读者。在这些作家看来,读者对“恶有恶报”的期许本身也是一种“心理结构的罪”。他们的笔调就如同北欧深冬一样有一种深入骨髓的冷峻,被公检法判定的“罪”其实并不是世俗的“罪”,因为所谓的受害者往往给人一种自我牺牲的献祭感(难怪现实中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既然如此,也就无所谓“罚” 了。
那么,警察无论作为“自我”还是“他者”,应该如何定位?小说中的警察,在现实中,具体实化为了一种“冗余”的社会存在。尤其是在当下的北欧社会转型期,这一“冗余”感进一步被放大,虽然在打击犯罪,守一方平安方面无法真正做到冲锋陷阵,但是在北欧的学者和民众反思他们的“福利社会”的治理模式时,他们却经常“冲到第一线”,成为批判的标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