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患者请出示证历本_风闻
来自天空的问候-圣光忽悠着你~2017-12-20 15:22
文@张七公子
最近大家在热议医保报销年底紧张的问题,有人也提出了医保基金是否已经亏空甚至崩盘的问题。先说后一个问题。医保资金属于社会保险资金的一部分,《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所以,医保基金是否亏空甚至崩盘这个问题不是普通老百姓考虑的,是财政部门应当考虑的。而且从历史上看,我国医疗保障水平和范围不断提高,从这个动态的进程看,几乎医保基金无时无刻不在亏空,然后被财政补贴所弥补。政府的预算信息都是公开的,我随便举两个例子,一是北京市,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52.8亿元,支出2502.1亿元,财政不需要对社保基金进行不补贴;二是云南省保山市,2017年的预算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96569万元,支出安排570315万元,社保基金收入中,财政补贴收入169592万元,转移收入1618万元,两项补贴占到预算收入安排的28.7%。从现实运行情况看,除个别特别富裕地区外(这些地区也就是传说中的“几个省养全国”),其他地区几乎都存在财政资金补贴社保基金的情况。社保基金或者说医保基金的“亏空”或者“崩盘”因为有财政垫底,所以不存在冲击社会运行的危险。还是以保山市情况为例,市级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贴占市级财政一般收入的30%上下,的确给地方财政带来了一定压力。这种给财政带来的压力就成为财政等部分倒逼医保基金控制费用的动力。2016年底,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从标题我们就可以看出,三个部委关心的是“控费”。文件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在地方执行层面第一年执行该文件规定,一些操作程序和内容不熟悉的情况下,势必将对医保报销产生“从紧”的影响。文件还规定,“全面实施以总额预算为基础……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激励约束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用,促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和费用”,特别提出,“重点对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医疗行为进行跟踪监测评估”,这几条规定对当前大家热议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作了很好的说明。此外,这个文件还制定了考核指标。在总分100分的考核指标中,30分是“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费用增幅”。具体标准是:增幅较上年下降(或增幅上升,但未超过当年GDP增幅2个百分点)即得全部分值,下降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上不封顶。增幅超过当年GDP增幅2个百分点,且较上年持平或增加,不得分。在其他任务目标不一定能够完全得分的情况下,控制费用增幅这30分显得尤为可贵。做别的工作需要耐心细致,压费用还不是雷厉风行吗?然后就出现了年底医院不敢使用耗材,特别是高值耗材和不敢开药的情况,考核指标在这里,谁愿意突破红线被处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