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禁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208146-2017-12-31 20:26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7年12月29日
相关报道: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致北京5人遇难 专家解读电动车的风险点何在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12月13日凌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一处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导致5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初查为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根据新京报报道,对于电动车起火具体原因,现场消防人员还在调查中。
虽然电动车起火具体原因尚无法得知,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被推到台前。电动车的风险点何在?目前电动车市场的发展现状如何?该如何加强电动车的监管?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高级顾问方建华。
方建华说,电动车之所以存在风险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包括产品本身问题、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和监管环节的失灵,“电动自行车虽然有标准,但是大部分企业生产都超标。”
记者了解到,1999年5月28日,国内第一部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发布实施,这个以“GB”开头的国标被行业认为确立了电动车的合法地位。
按照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等。但之后几年,市场上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产品已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限速和限重,几乎很难找到“国标车”。
除此之外,方建华认为,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环节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为什么很多火灾事故在电动车充电时发生?结合今天北京的火灾事故来说,从二楼拉出电线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还要考虑充电场所的环境;目前还不确定引发火灾的电动车使用的是什么电池,如果是铅酸电池,其寿命只有一到两年,超期服役是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的。”
新京报记者上午从火灾现场了解到,起火前,一名住户从二楼拉出电线,通过接线板给电动车充电。起火建筑内部电线多处违规,建筑房顶为彩钢泡沫结构,楼内多处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新京报此前报道也提及,2002年10月到2005年间,全国自行车标委会曾对电动自行车的国标启动首次修订工作,但因报批稿中有关整车质量、最高车速、脚蹬安装等条款存在较大分歧而未能完成修订工作。
记者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看到,今年1月,国家标准委曾就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公示中提到,随着社会发展和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升级,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若干重要技术指标不是否决项,最高车速未提出防篡改要求,部分涉及到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的指标未在标准中体现等,给消费者和其他交通参与方带来安全隐患。
在方建华看来,1999年标准中规定的时速限制并不滞后,“我认为20公里已经足够了,现在很多交通事故反而是因为电动车时速过快导致的,所以在标准修改方面并不主张提速,而是应该对原有标准中缺失的使用材料、电气安全标准等作出明确。”
此外他还认为,与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铅酸电池相比,今后应该提倡使用锂电池,后者寿命是铅酸电池的3到5倍,安全系数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