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肛门”作者柴会群诉王志安名誉侵权案被驳回 被告胜!
【观察者网 综合】1月3日夜间,央视记者王志安通过社交媒体表示,涉及《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的名誉侵权案的一审判决已经“尘埃落定”。“法院驳回了柴会群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志安说,这份判决,是对争议七年的缝肛门事件正式盖棺论定。所谓的助产士出于报复将产妇的肛门缝住不是事实,柴会群关于缝肛门的报道,“未能如实反映事实真相”。也是对四年前的走廊医生事件进行了司法认定。柴会群的系列报道是虚假的。兰越峰不是什么反体制的英雄,而是一起普通员工和单位之间的利益纠纷。
2010年7月23日深圳一名孕妇在凤凰医院顺产下男婴后,被丈夫发现肛门处被缝线了。助产士称是免费为其做了痔疮手术,但其丈夫陈先生怀疑助产士因索要红包不成伺机报复。凤凰医院院长则表示,肛门肯定没有被缝上,并非医疗事故。由于助产士和产妇属各执一词,这一事件也被媒体称为暂无结果的“缝肛”事件。
2014年11月,柴会群认为中国医师协会及其法务部主任邓利强、央视记者王志安等的公开言论侵害其名誉权,“对客观事实存在歪曲、虚构,对原告进行诽谤和侮辱”,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南周记者柴会群
以下为王志安微博原文:
2015年1月12日,本案第一次开庭,“走廊医生”兰越峰也出现在法庭。第二天,兰越峰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将我告上法庭,要求我赔偿十万元。
那一年春节前后,我父亲病危住进ICU,我星夜赶回家里照顾老人。病床前收到单位来电,陈晓兰和卓小琴到央视纪委举报我,说我的节目《难以缝合的伤口》是虚假新闻。
一时间,山雨欲来,黑云压城,形单影只的我遭遇十面埋伏!
王志安
但是,我没有怕!
因为我知道,我的报道经得起法律的审视。我还知道,虽然有一众人等彼此呼应,联手出击,但他们其实内心怯懦,不敢和我正面较量。
兰越峰起诉我的理由,是新闻调查《走廊医生》节目播出后我在微博上的几条言论,而柴会群起诉我的理由更加可笑,是中国医师协会转载了一篇批评他的文章,署名为王志安。其实柴会群早就知道文章的作者并不是我,因为真实作者烧伤超人阿宝在新浪微博发表文章后的一小时,柴会群就曾经转发过。
这一系列针对我的诉讼和举报目的很明确,柴会群是著名的缝肛门事件的核心报道者,是走廊医生事件的首先报道者,这两起新闻均在全国引起广泛的舆论关注,而我在央视《新闻调查》的节目,却颠覆了柴会群的报道结论。
庭审中,我并没有在文章是不是我写的问题上浪费精力。
我的诉讼策略很明确,不管这篇文章是不是王志安所写,它都不涉及侵权。因为,柴会群关于缝肛门事件和走廊医生的报道,根本就是虚假新闻。对虚假新闻的批评,是正常的舆论监督。由此,一起围绕名誉权的诉讼,演变成了柴会群系列报道是否属实的法庭战。这场精彩的法律攻防,持续了整整27个月。
诉讼中,柴会群和我的争议焦点是:
1、 缝肛门事件,到底是助产士因为索取红包未果,出于报复恶意将产妇的肛门缝住,还是这因为产妇患有痔疮在生产中出现活动性出血,助产士进行了缝扎?
2、 走廊医生事件,兰越峰到底是出于个人利益和单位发生的普通纠纷,还是一个向过度医疗宣战的反体制英雄。
庭审中,原告方组织了大量的“正义群众”到法庭声援柴会群,诉诸于舆论和情绪。
原告的声援者
而我和另外两位被告,则向法庭提交了一百多份证据,由此证明柴会群的系列报道均为失实。绵阳市人民医院的两名出庭证人,证明了柴会群在采访中明明获知了真实信息,但仍然进行了虚假报道。
被告方还就缝肛门走廊医生事件的真伪,申请了法庭调查。法官先后去了深圳和四川两地,见到了新闻中涉及的关键当事人,调取了相关病例、司法鉴定,当地纪委调查的结论等关键证据。此外,法官还向GE公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调取了相关证据。
在历经三次开庭审理,漫长的法庭调查后,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终于做了判决。判决书一共35页,两万余字。在仔细调查和辨析了缝肛门和走廊医生两起新闻的真伪之后,法庭得出如下结论:
东城区法院的这份判决书,注定将载入中国新闻史册。它在判决中确认:
1、 柴会群关于“缝肛门”和“走廊医生”的报道,没有秉持客观、公正的新闻工作原则,未能如实反映事实真相。柴会群关于缝肛门和走廊医生的系列报道,经法院认定属于虚假新闻;
2、 柴会群的虚假报道不是无心之失,而存在着明显的主观过错。因为他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的记者,“自应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新闻报道的工作原则有充分、明晰的了解。”虚假新闻的出笼,是因为柴会群没有秉持原则,而不是因为其他的客观原因;
3、 王志安在微博上发表的有关柴会群的言论,均不属于捏造事实,不构成侵权;
4、 中国医师协会网站上署名王志安的文章,真实作者不是王志安。从文章内容上看,属于对原告不当行为的批评和谴责,没有捏造事实,不构成对柴会群的侵权。
这份判决,是对争议七年的缝肛门事件正式盖棺论定。所谓的助产士出于报复将产妇的肛门缝住不是事实,柴会群关于缝肛门的报道,“未能如实反映事实真相”。
这份判决,也是对四年前的走廊医生事件进行了司法认定。柴会群的系列报道是虚假的。兰越峰不是什么反体制的英雄,而是一起普通员工和单位之间的利益纠纷。
这两起新闻中因为柴会群的报道而遭受委屈和不公的人们,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了。
法律,终于还给了他们公道!
缝肛门事件的当事人——助产士张吉荣
本案当中, 柴会群虽然是原告,却因为没有遵守新闻记者的操守,而被推上了审判席,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审判。从此之后,柴会群除了南方周末记者的身份,又多了一个经过法院盖章认定的虚假新闻记者的称号。
王局虽然是被告,但新闻作品却经历法庭的质证,司法机关的检验,而无愧于真相的捍卫者。27个月的诉讼,让王局成为一名光荣的被告
原告并不天然代表正义,而被告却可以书写历史!
一年半前,当兰越峰起诉我的诉讼开庭之前,我在文章中写下这么一段话:
“多年前,当我选择了以新闻为业,我就知道,新闻只应该为真相负责。我不管对方出于什么目的,为了什么使命,想要拯救什么,立场是鸡蛋还是高墙,在我眼中,记者的采访,只应该负责还原真相。为此,我不怕开罪公众,更无惧法律诉讼。因为,这是一个新闻记者为职业理想必须付出的代价。我的节目,不一定符合某些人的期待,但我希望,它能对得起历史。而我自己,我也从来就没想过要做大众情人,只想做一个真实的自我。”
身为被告的我,愿意把这段话送给原告柴会群。
这是一名新闻记者安身立命之本!
我要特别感谢我的代理律师龚楠,在整个诉讼期间,她的表现非常优秀。感谢绵阳市人民医院的两名证人,他们不远千里从绵阳来北京,为我出庭作证。还要感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这起万众瞩目名誉权诉讼中,他们没有囿于法律条款简单做出一个技术裁决,而是迎难而上,对这两起瞩目的新闻真伪做出了独立而客观的认定。
这,才是法律在彰显正义的力量!